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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损失了?别慌这就给你支招~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46:55

那么,丢失了发票怎么处理呢?本日,就让

01 一样平常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发票损失了?别慌这就给你支招~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符合的,购买方可凭发卖方供应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发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色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发卖方供应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符合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发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
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小贴士:

1.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证明单》须在次月抄报税后才可以开具。

02 一样平常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符合的,可利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利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03 一样平常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一样平常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据,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04 丢失增值税空白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华公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公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利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惩罚。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开具流程

1、选择我要办税下的“发票利用”,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在纳税人信息栏核实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名称会自动带出。
在发票信息栏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报税日期、纳税报告日期、税款所属期。
输入货色(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连续办理。

干系文件

1、《中华公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2、《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华公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利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来源:上海税务

演习编辑:司壹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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