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家装 > 装修设计 > 文章正文

没收“鬼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02:35

情形通报(二)

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秤,8斤称出18斤”的视频或文章。
我局立即组织司法职员对该事宜进行调查,对当事摊主进行了问询,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

没收“鬼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经备案调查,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存在利用不合格计量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惩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子计价秤日常监管力度,从重打击缺斤少两行为,切实掩护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群众的合法权柄。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8日

转自|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lz/zxsj/187183.html

XML地图 | 自定链接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