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4 23:06:13
《办法》全文
投诉是工程质量接管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是监督工程质量的主要制度安排。为知足“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的哀求,我市启动《办法》制订事情。
经"大众见地征询、多轮谈论修正、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市建委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本举动步伐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制式化投诉受理干系文件,掩护当事各方的合法权柄。
《办法》共分五个部分二十五条及三个附件,紧张内容如下:
明确根本条款
第一条至第六条,依次阐述了制订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投诉等主要名词的定义、投诉处理的基本原则、市区两级培植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工程各参建方的质量任务及各方合营投诉调查处理的任务。
原文划重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届满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活动。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施工条约约定、住宅质量担保书等详细确定。
详解受理制度
第七条至第十二条,详解投诉渠道的公开、投诉人的哀求、投诉表达真实性哀求、投诉单位的受理哀求、不予受理的环境、投诉处理单位建立台账的哀求。在省厅文件根本上,细分不同受理渠道的受理哀求,并供应《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奉告书》样书。
原文划重点
第八条:投诉处理单位应该向社会公布网络投诉渠道、单位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投诉接待的韶光和地点等干系事变,在其投诉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投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投诉处理事情制度。投诉接待场所在接待投诉期间宜具备不间断录音录像条件。
我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理公开投诉电话如下:
第十一条:有下列环境之一的,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事情的受理范围:
(一)投诉不属于培植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投诉涉及房屋产权的,投诉人非产权人且无产权人授权委托;
(三)未供应工程质量问题事实证明的;
(四)超出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的;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涉及违规拆改等因利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
(六)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
(七)涉及退房、换房、赔偿等经济轇轕的;
(八)商品房买卖条约轇轕中与工程质量问题无关争议的;
(九)投诉处理单位已经受理并正在处理中或者投诉办结后就同一事实进行重复投诉的;
(十)依法应该通过或者已经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路子办理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投诉的。
对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事情受理范围的投诉,应该向投诉人解释不予受理的情由,视情形奉告其干系投诉渠道,做好阐明、开导等事情。
规范处理流程
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大略单纯及一样平常投诉两种处理程序的详细哀求、投诉处理时限、争议处理原则、可以终止投诉处理的环境、紧急情形下处理哀求。本部分重点强调了投诉处理确定承办人(或事情小组)、调查核实、处理、办结四个环节,并根据问题的繁芜性分成大略单纯与一样平常两种程序:
◆ 大略单纯程序 >>>>
对付事实清楚、任务明确,返工、修理、修复办法大略的工程质量问题,可采取大略单纯办法处理,责成任务单位限期处理。
◆ 一样平常程序 >>>>
对付涉及工程主体构造安全和紧张利用功能或者任务难以界定的工程质量毛病,视情形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见地开展检测或鉴定,在此根本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培植单位组织履行,投诉处理单位发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关照书》,责成任务单位限期处理。
监督管理哀求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明确投诉处理中创造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哀求、工程质量投诉档案管理哀求、统计剖析制度建立以及投诉处理事情纪律。
原文划重点
第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创造违反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培植逼迫性标准行为的,应该依法依规处理;创造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有关法律机关处理。
条款补充解释
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五条,解释分外工程不适用性、各区配套制度哀求、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原文划重点
第二十三条:抢险救灾以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农人自建低层住宅和军事工程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原《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宁建工字〔2006〕166号)自行破除。
投诉处理单位应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的档案管理事情,建立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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