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40:06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自港澳进境行李物品免税额升至12000元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8日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喷鼻香港、澳门进境居民乘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提高至12000元。
此前,干系免税额度为5000元。根据公告,对自喷鼻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乘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许可上述乘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从澳门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互助区时,居民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实行;从横琴粤澳深度互助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居民乘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同步提高至12000元。
对短期内多次来往喷鼻香港、澳门地区的乘客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现有规定坚持不变。
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履行;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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