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0:17:28
买之前,大哥特意问了卖家,是不是全新的机子。卖家拍着胸脯担保说,绝对是刚出厂的新机器,连包装都没开过,保修期从发货那天开始算。
大哥对网购这种贵重东西还是有点不放心,以是收到货的时候,特地录了个开箱视频,韶光还挺长,有一分钟呢。
视频录完,大哥开始细细检讨,这一检讨不要紧,创造条记本上的标签字迹模糊,越看越不对劲,觉得像是被拆过封的。
接着他又上网查了查这电脑的序列号,结果让他大跌眼镜,显示电脑是2021年产的,但标签上却写着2022年。
更让大哥火大的是,保修期这么短,完备不是卖家承诺的那样,从发货日起算。
气鼓鼓找卖家理论,结果卖家倒打一耙,说是大哥自己动的手脚,武断不承认卖的是二手货,更别提赔偿了。
【荔枝不雅观点】咱们来剖析剖析:
1. 卖家这电脑到底是不是二手的?
卖家虽然不认账,但序列号不会说谎,显示的是2021年的生产日期,标签明显被动过手脚了。加上大哥那个开箱视频,证据链算是完全了,电脑该当是2021年出厂的。
数码产品一样平常生产日期和标签日期都是同等的,现在出了这岔子,卖家又拿不出证明说这电脑没用过,那按照《消费者权柄保护法》,这个锅卖家就得背了,条记本是二手的事实也就站得住脚了。
2. 这样卖二手当新的,算不算敲诈?
大哥在网高下单,付了全款,和卖家形成了买卖条约,卖家理应给个全新的条记本。可现实呢?卖家不仅改了生产日期,还把快过保修期的二手电脑卖给人家,这不明摆着坑人嘛!
大哥连享受正常保修的权利都被剥夺了,知情权受损,这绝对是敲诈行为。
国家有规定,不能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卖家这行为,正撞枪口上,按照《消费者权柄保护法》,敲诈没跑了。
3. 18000块的三倍赔偿,卖家该不该掏?
卖家既违约又敲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仅要退货退款,还得赔偿丢失。大哥没要退款,只想要三倍赔偿,这哀求合理合法。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说了,碰着敲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标准便是商品价格的三倍。卖家拿二手当新卖,法院判赔18000块,通情达理又合法。
卖赝品这事儿,风险太大,赔钱不说,还可能挨罚,搞不好还得吃官司。做生意,诚信才是硬道理,耍小聪明,末了很可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各位看官,你们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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