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1:32:27
浙江桐乡市政府网11日发布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形的通知布告,内容显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1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涉及桐乡市的不合格食品安全核查处置任务5起,备案5起,个中,浙江桐乡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生产的一批次草莓粉抽检不合格被罚款50100元。详细核查处置情形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J23330000300433504生产的草莓粉的核查处置情形 (一)抽检基本情形 桐乡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粉,经抽样考验,霉菌项目不符合产品昭示标准和质量哀求哀求,考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形
桐乡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司法职员检讨后,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供应证据材料,积极合营调查,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履行行政惩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子、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称。”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惩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二)积极合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供应证据材料的;” 规定,决定从轻惩罚。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质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敷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容许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决定对当事人惩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惩罚款公民币50100元 。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3307032350发卖的老姜的核查处置情形 (一)抽检基本情形 桐乡市洲泉小萌蔬菜店发卖的老姜,经抽样考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哀求,考验结论为不合格。考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形
桐乡市洲泉小萌蔬菜店发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的规定,属于发卖食品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该批不合格产品已全部发卖。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解释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惩罚,但应该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危害的,依法承担赔偿任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免予惩罚。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3307032355发卖的山药的核查处置情形 (一)抽检基本情形 桐乡市洲泉海全蔬菜店发卖的山药,经抽样考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哀求,考验结论为不合格。考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形
桐乡市洲泉海全蔬菜店发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发卖者应该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办法等内容,并保存干系凭据。记录和凭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的规定,属于发卖食品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按规定期限对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干系凭据进行保存的行为。该批不合格产品全部发卖完。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容许证和干系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考验记录和发卖记录制度;”、第四款“食用农产品发卖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惩罚。”、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解释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惩罚,但应该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危害的,依法承担赔偿任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决定对当事人惩罚如下:警告。
四、抽样编号为XBJ23330483307032364发卖的山药的核查处置情形 (一)抽检基本情形 桐乡市鑫永涛商贸有限公司洲泉分公司发卖的山药,经抽样考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哀求,考验结论为不合格。考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形
桐乡市鑫永涛商贸有限公司洲泉分公司发卖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的规定。该批不合格产品全部发卖。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解释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惩罚,但应该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危害的,依法承担赔偿任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免于惩罚
五、抽样编号为DBJ23330400314336421ZX发卖的喷鼻香蕉的核查处置情形 (一)抽检基本情形
桐乡市洲泉永惠食品超市发卖的喷鼻香蕉,经抽样考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哀求,考验结论为不合格。考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形
桐乡市洲泉永惠食品超市发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的规定,属于发卖食品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该批不合格产品已全部发卖。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责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解释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惩罚,但应该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危害的,依法承担赔偿任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免予惩罚。
潇湘晨报综合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lz/zxsj/63522.html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