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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股份申报违法遭深圳海关处罚 申报出口货品不实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1:38:58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 张海蛟) 近日,深圳海关网站公示文锦渡海关行政惩罚决定书显示,对苏州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京鸿志”)报告不实货色的行为作出惩罚。

韦尔股份申报违法遭深圳海关处罚 申报出口货品不实

2019年7月10日,当事人苏州京鸿志委托司机陈某,驾驶粤ZAT34港车,以0205219384、387、389、392、396、399、404、408、412、416、420、425、432、437、441、445、448、454等18份出口货色报关单,以一样平常贸易办法,向文锦渡海关报告出口中国产片式钽电容9675千个,经海关查验并商检确定,实际出口货色为印度尼西亚产片式钽电容8775千个、日本产片式钽电容900千个,报告不实货色代价公民币1232.19万元。

文锦渡海关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行政惩罚履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苏州京鸿志罚款公民币3000元。

行政惩罚决定书所述的上行为有海关检讨(查验)记录表、报关单证、474219071093号考验证书、涉案物品相片、条约、发票、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等为证。

《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项规定如下:进出口货色、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色向海关报告不实的。

《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行政惩罚履行条例》第十五条:进出口货色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办法、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终极目的地或者其他应该报告的项目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惩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一)项规定如下: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苏州京鸿志成立于2003年7月8日,为上海韦尔半导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韦尔股份”,股票代码:603501)旗下全资子公司。
韦尔股份表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苏州京鸿志业务性子为电子元器件代理及发卖;韦尔股份间接持股100.00%。

2019年上半年,韦尔股份实现业务总收入15.50亿元,同比降落1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5亿元,同比降落83.77%;剔除公司2017年限定性股票股权勉励操持在2019年上半年摊销用度的影响,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8亿元,同比降落59.55%。

韦尔股份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和电源管理IC等半导体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被动件(包括电阻、电容、电感等)、构造器件、分立器件和IC等半导体产品的分销业务,这些产品广泛运用于移动通信、车载电子、安防、网络通信、家用电器等领域。

截至10月24日收盘,韦尔股份报103.10元,总市值为890.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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