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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山东省莒县公安局依法对日照翰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掌握人王京峰)涉嫌造孽接管"大众年夜众存款犯罪备案侦查,2020年8月11日对紧张犯罪嫌疑人王京峰采纳刑事逼迫方法。
为确保案件查明事实、依法获取干系犯罪证据,切实保障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柄,请在日照翰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的投资人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信合融诚在线”理财关照单、淘艺宝业务交易凭据等资料,到辖区派出所帮忙调查取证。
自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请未报案的群众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登记干系信息,供应干系证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危害自身利益。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以赴侦办此案,请广大投资人积极合营公安机关事情并相互转告,合法合理反响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引诱,更不能参加各种造孽聚拢活动,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丢失、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柄。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履行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鞭策滋事、诬告陷害、聚众非访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联系电话:0633-7912061
附件:1. 报案需提交材料清单
2.特殊提示
特此通知布告。
莒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1.报案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
(2)“信合融诚在线”理财关照单、淘艺宝业务交易凭据或其他存款单据。
(3)本人投资、收益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
(4)交款收据及POS机刷卡单、银行流水复印件(请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到银行柜台自行打印,打印时段从投资第一笔至今),银行流水上要有银行公章,同时标注出投资以来的每一笔投资和返还款项。
(5)其它干系复印材料。
2.特殊提示:
(1)以上提交材料中:(1)至(2)项是案件必须交的材料,其他材料根据本人实际情形供应。
(2)提交材料必须用A4纸张复印。
(3)前来报案时请在事情日携带上述报案材料、身份证、戴口罩。
来源: 莒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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