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2:58:57
近日调查创造,不少儿童在利用儿童扮装品,但一些儿童扮装品却在玩具店里发卖,乃至涌如今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中,个中一些声称给儿童利用的扮装品并无儿童扮装品标志,且未写明、提醒未成年人需在成人监护下利用。
实际上,为了规范儿童扮装品生产经营活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发布了《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法治日报》进行了调查。
玩具店售卖儿童彩妆
没有儿童扮装品标志
李青今年回老家过年时带了一些面膜、口红、眼影、粉底液等扮装品自用,结果被11岁的妹妹看到了,每天吵着“想要扮装”。经细问得知,上小学五年级的妹妹班上有不少女生化过妆,至少拍过好看的艺术照,有的还带了淡粉色的润唇膏到学校。
“妹妹倾慕同学的‘精细’,一定要我教她化淡妆的方法。”李青说。
考虑到妹妹年事太小、皮肤娇嫩,李青担心她偷用自己的扮装品导致皮肤过敏,决定主动给妹妹买儿童扮装品利用。然而,当李青在购物平台搜索框里输入“儿童扮装品”“儿童眼影”“儿童口红”后创造,不少儿童扮装品的售卖商家是玩具店。
经由犹豫之后,李青还是下单给妹妹买了一些看起来质量挺好的儿童扮装品,但收到货创造,部分亮片眼影并没有儿童扮装品标志。
山东济南市民宗婧(化名)也在购物平台的玩具店里给上幼儿园的小女儿买了些儿童扮装品。
宗婧见告,女儿特殊喜好拿着眼影、口红等彩妆朝脸上涂抹。
小女孩说话还不利索,在被问及为什么喜好扮装时,她满脸笑颜、怯生生地点头说:“喜好,扮装可以让我愉快。”
宗婧坦承,她并不理解所购买的儿童扮装品的身分,只是看到店铺声称这是儿童可以利用的扮装品,“但这些店铺并不专营儿童扮装品”。
打开宗婧所给的儿童扮装品购物链接后创造,这是一个玩具专营店,链接名称处标注“3岁至6岁小女孩的玩具”。
调查创造,在电商平台上,确实有不少销量很高的儿童扮装品套装在玩具店售卖,如“宝贝高端玩具”,玩具类型为“过家家”,商品名称为“儿童扮装品玩具套装”。
在某店家的买家秀中,不少网友秀出了孩子涂抹口红、眼影等的照片,部分照片主角看起来是四五岁的学龄前儿童,孩子稚嫩的面庞因腮红而显得过于红润,眼睛因粉色眼影看起来有些肿胀,小嘴涂了大赤色口红。
该店铺所售扮装品并未提醒儿童在成人监护下利用。在评论区中,有网友问“有小金盾(儿童扮装品标志)吗”,个别买家回答说“没有”,更多买家的回答是反问“小金盾是什么”,还有买家称利用后有一点副浸染,“涂了眼影或者腮红,孩子有一点痒痒”。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履行的《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扮装品,是指适用于年事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扮装品。标识“适用于全人群百口利用”等词语或者利用牌号、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利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扮装品管理。
同时,我国鼓励扮装品经营者分区陈设儿童扮装品,在发卖区域公示儿童扮装品标志。对付电子商务平台内儿童扮装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做事经营儿童扮装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则应该全面、真实、准确表露与扮装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同等的扮装品标签等信息,并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扮装品标志。
儿童扮装品标志“小金盾”由国家药监局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扮装品,须标识儿童扮装品标志。
也便是说,“小金盾”是儿童扮装品差异于成人扮装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稠浊产品的差异性标志,非儿童扮装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教诲法研究中央主任姚金菊看来,无论是在实体店发卖还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卖儿童扮装品,均需注明、公示“小金盾”标志,发卖未在包装展示面/页面注明、公示“小金盾”的儿童扮装品,涉嫌违法。
成人扮装品卖给儿童
学校周边很随意马虎买到
在调查过程中创造,搜索“儿童彩妆”“儿童扮装品”看到的结果显示,部分向儿童售卖且被儿童利用的扮装品实际上是成人扮装品,系“伪”儿童扮装品。
比如,某平台一家店铺售卖一款“儿童节专用扮装品套装”,包含隔离霜、粉底液、腮红、定妆散粉、口红、30色眼影盘、眼线笔、睫毛膏等产品。该产品号称“一套即可!
多场景适用。经威信检测,可安心购买。植物彩妆,妈妈更安心”。
问卖家:“这是儿童扮装品吗?”客服回答说:“隔离霜、粉底液、腮红、卸妆水、面霜、口红、定妆散粉这几个紧张产品有‘小金盾’标识,其他的暂时还没有申请下来。产品安全温和,可以放心选购。”
因未提及眼影、眼线笔、睫毛膏等产品,向客服确认这几款产品是否属于儿童扮装品,客服称“暂时没有‘小金盾’标志”,但“小孩可以用,挺温和、好用,顾客反馈都不错”。
某连锁大牌线上护肤美妆店售卖一款“儿童舞台妆演出变妆套盒,眼影腮红粉饼一体无毒彩妆”。咨询客服:“这款属于儿童扮装品吗?”客服回答:“不属于儿童扮装品,没有‘小金盾’标志。”问少儿舞蹈班演出节目是否可以利用?客服称:“可以利用,上妆不会颜色淡,效果很好”。
看到,这款扮装品在一周内有超过200人购买,超过900人加购。评论区有290多条评论,绝大多数是好评:“买来给孩子演出用的,东西很全”“扮装工具是全套,眼影、粉底、腮红、散粉、扮装刷、粉扑全都有”“我家丫头太喜好了”。
还拜访了北京市朝阳区、西城区多家大型商超和护肤品彩妆店,创造大部分商家并未将儿童彩妆和成人彩妆作区分。
在一家成人彩妆连锁店,称要给上小学的表妹购买儿童彩妆,店员称没有专门的儿童彩妆,但“可以帮忙配个套盒”。问有没有副浸染,店员称“选敏感肌肤可以利用的、温和一些的,很多孩子演出都买我们家的彩妆,用起来没有差异”。
在一家便利店购买了一款价格20元名为“儿童演出亮片眼妆”的彩色眼影,反复讯问商家该商品是否专门供儿童扮装利用,对方称“是”。付款后拆开商品包装,创造该商品并不属于儿童扮装品,乃至未写生产容许证号,制造厂家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儿童扮装品。
还创造,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也有商家售卖扮装品,而且商家将成人扮装品发卖给儿童。
在山东某地一小学附近的小卖部中,学生只需十几元就可以买到带有亮片的眼影、几十元可以买到口红等产品,这些产品均未有儿童扮装品标志,商家先容说销量挺好,“浅色口红卖得不错,还有带颜色的润唇膏,上课涂了不会被老师创造”。
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博主进行“小学门口文具店扮装品测评”。博主在一所小学门口购买了小花粉底液、彩妆修容笔、扮装品百口桶(眉笔、眼线笔、眼影、腮红等),在考试测验小花粉底液后,她感叹道“天呐,淡淡奶油肌,这也太丝滑了,连痘印等都能遮个七七八八,这个才19.9元”“蜜桃色眼影盘、大地色眼影盘、双色腮红,还有两根眉笔和眼线笔,居然还有刷子”。
学校周边可以售卖非儿童扮装品的口红、眼影吗?
在姚金菊看来,商家不得向儿童发卖非儿童扮装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儿童扮装品均须要注明“把稳事变”“分外标志”,否则不得售卖。商家将非儿童扮装品向儿童售卖,显然无法注明“儿童扮装品标志”,属于违法行为。
中心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认为,如果此类产品是儿童玩具,即按照玩具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不作为扮装品管理,干系部门应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依据干系标准对玩具材料的干系元素含量进行检测。同时,应该查明经营者是否具备经营扮装品的资质,如果未取得发卖扮装品资质,则属于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者应该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康健的玩具在显著位置标注把稳事变,若未注明则不得发卖。违反规定发卖,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柄,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危害的,依法承担相应任务。”张步峰说。
应全面落实监管规定
学校周边设安全区域
针对儿童扮装品发卖乱象,受访专家给出了管理建议。
“儿童包含幼儿园小朋友和小学生。商家会利用儿童特有生理,将热门卡通、网络游戏、时兴玩具等元素融入扮装品包装中,引发儿童对扮装品的好奇心,儿童群体间也会相互影响。”姚金菊说,该当加强对儿童扮装品发卖的监管。
“我国对儿童扮装品的监管非常严格,专门出台《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以期对儿童扮装品从生产到发卖进行全流程监管,保障儿童利用扮装品安全。”张步峰说。
张步峰阐明说,在生产环节,须依照《儿童扮装品报告与审评指南》《扮装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严格把控儿童扮装品的配方设计、利用质料,使其符合科学性、必要性的生产哀求。在包装环节,督匆匆任务主体严格落实我国《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显著标明“小金盾”“把稳”或者“警告”等勾引语的标识,以及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图案等法定哀求。
张步峰认为,在发卖环节,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零售商家发卖经营资质的审查,对没有扮装品经营资质却利用儿童玩具包装发卖儿童扮装品的,应认定为“超出经营范围”并进行惩罚;若以普通扮装品伪装儿童扮装品,则按照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惩罚。还应倡导发卖者具备经营资质,积极履行《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建立并实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分区陈设儿童扮装品的法律任务。
“在监督环节,须要卖力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商家的发卖状况,将发卖行为较为集中的扮装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工具,加大监督检讨频次以保障儿童扮装品的利用安全。”张步峰说。
受访专家认为,当前该当全面落实《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有关主管部门须要加强监督检讨力度和监督抽检频次,对创造的儿童扮装品违法发卖行为及时备案查处;畅通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权柄,对家长购买、孩子利用儿童扮装品过程中发生的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置。
在姚金菊看来,针对学校周围售卖非儿童扮装品的征象,该当依法授予商家对非儿童扮装品负有把稳或者警告责任。同时,从市场监管方面来看,可以依托“学平生安区域制度”展开监管。
例如,《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干系部门按职责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做事场所、经营做事活动监管以及治安状况、交通秩序整治。
“除了加强监管外,还应鼓励市民对学校周边造孽售卖非儿童扮装品或质量不合格的儿童扮装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姚金菊说。
家长在给儿童挑选扮装品时,须要把稳什么?
张步峰认为,不要盲目购买标注“食品级”“可食用”标记的产品,此类标识在《儿童扮装品监督管理规定》中被明确禁止。如果消费者无法辨认扮装品是否为儿童扮装品,应该主动向经营者讯问,并可以通过“扮装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切勿将美妆玩具当成儿童扮装品利用。
张步峰提醒说,要为不同年事阶段的儿童选择得当的扮装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扮装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0岁至3岁婴幼儿利用的扮装品功效流传宣传中不包括美容润色、卸妆等“彩妆”种别。为此,家长们不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购买“彩妆”。如果彩妆扮装品标签流传宣传3岁以下婴幼儿可利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姚金菊说,“小金盾”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扮装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解释这个产品属于儿童扮装品,其目的为“提高儿童扮装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不代表该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认证。因此,除把稳“小金盾”外,家长购买时还需负责查看经营者的业务执照、国家逼迫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选择证照完好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同时,作为消费者,应该关注商家书息、产品口碑、证据留存等事宜。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符樱】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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