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52:16
朋友圈发虚假广告 售卖口罩违法被重罚
去年初,合肥巢湖市巨某某微信圈发布了“公安系统内部采购的一批医用口罩,20000只数量不多!
大略单纯包装,相信的来。”的信息。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业务执照的情形下于2020年1月-2月份从事一次性口罩的购销,1月31日以2.7元/只的价格在四川许某某处购买了6000只一次性口罩,2月3日以3元/只在南京肖某某处购买20000只一次性口罩,这26000只一次性口罩均无标识标签,总货款76200元,共计发卖出23900只一次性口罩,无偿赠予2100只,总发卖货款81710元,合计违法所得11810元。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业务执照的情形下,通过虚假宣扬在微信朋友圈发卖无标识标签一次性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公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合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1810元、罚款210000元的行政惩罚。
网站擅用“中国文联” 被罚4万9千元
安徽八壹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将其网站名“文联在线”变动为“中国文联在线”,并在该网站上共为他人发布稿件83份,收取用度1096元。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中国文联”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明确确定的简称,机构性子是群众团体,在干系行业群体中已经形成一定影响力且被"大众年夜众所熟知。安徽八壹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形下擅自利用“中国文联”名称,将其网站名由“文联在线”改为“中国文联在线”的行为,使消费者误以为当事人与“中国文联”存在特定关系。经查,该公司共计在该网站为他人发布稿件83份,收取用度1096元。
安徽八壹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擅自将其网站名由“文联在线”改为“中国文联在线”的行为属于《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稠浊行为,构成了擅自利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滞违法行为,罚款49000元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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