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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万元网购的玉镯竟然货纰谬板商家拒绝退货法院判决……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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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2万元网购了一只玉镯创造货不对板,商家却谢绝退货退款,近日,文成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购翡翠手镯退货退款引发的轇轕。

花2万元网购的玉镯竟然货纰谬板商家拒绝退货法院判决……

周某在网络平台“某书”上看到被告在发卖翡翠手镯,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展示了翡翠手镯的样图和视频,并表示“手镯底质干净、冰透;高种水料子,如果出货不是预想的效果,随时可以退回来……”。

周某因此爽快下单购买了一支售价两万的翡翠手镯。
期间,周某多次讯问被告是否有手镯加工的照片、视频,被告均以“工序繁忙、催催加工师傅拍照、都有视频记录的”等借口推脱。

不久,周某收得手镯实物,才创造其与被告原来发送的蓝色手镯图样颜色差异巨大。
周某哀求被告按约定退货退款,在遭到谢绝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特地前往本县几家金器、玉店理解玉价,店员表示案涉翡翠手镯品质较为一样平常,在店内预估售价在2000-3000元。

周某也向法院供应了有关部门的鉴定考验见地书,该鉴定结论认定案涉翡翠手镯颜色为青白色,从该鉴定见地来看,案涉手镯品质较差。
同时包办人也理解到,被告向原告展示的照片属于高质量玉镯,这类玉镯实际代价应在10万元以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实际收到的翡翠手镯与其哀求明显不一致,属于货不对板,其有权要求解除条约退回原物。
同时,在原被告双方的洽谈过程中,被告多次承诺可24小时内可退货,故原告哀求解除条约于法有据,终极讯断双方解除买卖条约,被告在讯断生效起旬日内向原辞职还20000元,原告在讯断生效起旬日内将案涉翡翠手镯返还给原告

【法官提醒】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专门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办法授予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网络购物的特定环境下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正文易权。
但作为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尤其是珠宝玉石等贵重物品,应该选择售后做事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查验商品的干系证书,还要只管即便利用第三方支付包管交易。

温州赵小娴

通讯员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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