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5:57:46
本市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条约,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6个月内,申请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包办系统“劳动就业-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点击开始办理“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把稳事变:
第一次办理时,建议下载并阅读办事指南后再进行办理。
2.进入办事页面后,用人单位对干系信息进行确认,填写包办人姓名、联系手机等信息(也可掩护发放补贴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请职员信息”中勾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把稳事变:
(1)用人单位信息及申请职员信息由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校验后自动显示。
(2)“申请职员信息”勾选前需填写所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手机号码。
3.勾选完成后,依次点击“确认申请表”“确认申请名单”,阅读干系承诺事变并确认信息后进行电子签章。
4.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界面。
把稳事变:
(1)已通过大数据比对完成干系信息校验的,单位无需其余上传材料,可直接点击“确定”。
(2)劳务叮嘱消磨公司申请本项补贴时,需上传与劳务叮嘱消磨用工单位协商利用补贴资金的干系证明。(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查看下载)
5.点击“确认提交”,申请成功,后续区人社部门将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用人单位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分外情形线上无法申请的,可咨询企业纳税地(社会组织向组织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联系办法附后)。
各区人社部门联系办法
栏目主编:周文吉 笔墨编辑:周文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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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上海市就匆匆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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