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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锅”谁背?国产铁锅谎称日本造演员扮匠人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24:19

据壹加描述,1892年前后,初代创始人“伊藤穗高”受到铸器魅力吸引,走上拜师学艺之路,其后几代人不断将技艺发扬光大,在百年间屡获“日本非遗传统工艺奖”“大阪文化褒奖奖”“日本手工工艺匠人”等名誉。

这个“锅”谁背?国产铁锅谎称日本造演员扮匠人

“翻车”前,壹加生活发卖页面

只管售价在800至1400余元之间,“伊藤家族”四代制锅,“生平只做一件事”的理念打动了不少网友,铁锅热销。

2020年底,“伊藤慧太”的铁锅在微博被曝光为海内代工厂生产,“伊藤慧太”实为中国演员怀远。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表示,2020年12月10日接到举报,上海壹加干系公司涉嫌存在通过网店进行虚假宣扬,并发卖假造产地锅具的行为。
司法职员连夜进行检讨,并对待售的涉案产品采纳了行政逼迫方法。

根据电商平台销量守旧估算,截至2020年12月,铁锅发卖总额超过3000万元。
调查创造,壹加宣扬视频中所谓的铁锅“第一代”创始人、“第二代”传承人的照片,实际分别为日本小说家志贺直哉、雕刻家高村落光太郎的照片。
志贺直哉、高村落光太郎均出生于1883年。

热销铁锅就此“翻车”。
但跟踪调查创造,案件发生后,消费者维权之路依然难以打通。
涉事商家、演员等,该当对消费者担负起若何的任务?这个“锅”,究竟该当由谁来“背”?

商家回避“退一赔三”

客服面对顾客讯问时的答复

部分消费者在退款时遭遇阻力,有的被壹加客服“拉黑”,有的讯问如何退款却被奉告不要“传谣”“信谣”。

陕西省状师协会常务理事王浩公剖析认为,壹加通过声称其发卖的系“伊藤家族第四代”传人打造的铁锅这一虚假陈述,使得消费者陷入缺点认识,并基于此而对实际上由代工厂生产的铁锅进行了购买。

王浩公认为,该行为符合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对敲诈的定义,消费者可依法哀求壹加履行“退一赔三”的法定义务。

消保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履行“退一赔三”。

多位消费者接管采访时表示,壹加谢绝履行“退一赔三”,仅可将锅寄回,退还购买用度。
也有消费者说,壹加客服以铁锅已利用为由谢绝退货,电商平台参与方才退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贺剑先容,考虑到与壹加自行协商“退一赔三”的阻力,依据消保法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度、向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投诉、向公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消费者遭遇“维权难”

为了一口千把块钱的锅,网络证据打官司,的确费时费力。

“每口锅1000元旁边的价格定位标准,可以看出商家用尽心思,精准定位。
”中国公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先容,高于普通铁锅数倍的定价标准瞄准了收入相对较高的消费者群体,但若要花很多力气来掩护正当权柄,他们可能会止步于此。

姚海放认为,针对走诉讼程序比较繁芜、没有精力应对的情形,消保法也规定,对侵害浩瀚消费者合法权柄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公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购平台应积极帮忙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反响维权过程

调查创造,不少电商平台供应自主退货渠道,但并没有给消费者在买到不合规产品时供应“退一赔三”的选项。

有消费者表示,这间接增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本钱。
也有专家指出,平台方若能实现“退一赔三”的选项,条件便是投入大量调查本钱,这也使该举措难以落实。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该积极帮忙消费者掩护合法权柄;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供应原始条约和交易记录。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葛江虬建议,平台经营者该当为消费者维权建立证据保全机制和线索供应机制,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有效联动,在消费者须要干系消费证据时,平台应该积极合营供应。

广告代言虚假宣扬也要担责

近年来,演员代言而产品出问题的事宜时有发生,多以演员不知情、对产品不足理解告终。
而“惟妙惟肖”演绎了日本匠人的演员怀远呢?

贺剑认为,怀远作为广告代言人故意虚假宣扬,答允担相应民事和行政任务。
在民事任务层面,广告法第56条规定,造成消费者危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举、证明的,应该与广告主承担连带任务。
详细到本案,怀远当与壹加一同连带承担“退一赔三”的任务。

在行政任务层面,广告法第62条规定,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做事作推举、证明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商家或构成刑事犯罪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当事人备案调查,因涉及跨省市,对其涉案产品的来源、发卖情形、产品质量、宣扬制作等情形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将连续依法打击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事情,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柄。

行政司法机关正在进行调查,而商家与代工厂是否承担其他法律任务?也引起专家的关注与谈论。

刑法规定,生产者、发卖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伪装合格产品,发卖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发卖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部门有关专家在接管采访时表示,按上述规定对壹加及代工厂进行追责存在一定困难,由于本案中壹加虚构了并不存在的日本品牌,是否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伪装合格产品,有待商榷。

姚海放认为,如果天猫、京东供应壹加的发卖数据,或者相称数量的消费者集体提交了购买凭据,公安机关对此进行刑事备案调查仍是可行的。

真产品是什么?合格产品是什么?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教授罗翔认为,此案至少可以按刑法中的诱骗罪进行打击。
“这个案件实在实质便是骗,谎造了一个日本锅的故事,通过让消费者产生认识缺点并缺点处罚财物,将代价一两百元的锅卖到一千元。

拍案

一口小锅,兹事体大。
网购市场中,类似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构故事、演绎“匠心”的产品还有多少?在各类乱象面前,除了消费者自身要擦亮眼睛,电商企业、行政司法等部门都应扛叛逆务、形成协力,成为消费者购买时的一道樊篱,维权时的一道后盾。

只有让监管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惩罚的利剑有力震慑不法者、消费者维权道路更加顺畅,才能构筑起抵御假冒伪劣产品的严密防线。
消费者的信赖、豁亮清明的市场环境,该当留给真正的匠心。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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