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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别掉落进“网购预售模式”的坑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57:26

家住重庆的陈女士说:“选择网购便是为了省时省心,可网购预售却让省苦处变成了糟苦处。

小心别掉落进“网购预售模式”的坑

”前段韶光,陈女士看中了一件预售的连衣裙,等待15天后,由于没有及时支付尾款,订单被取消,支付的预支款商家也不退款。
“原来买预售商品便是由于低价折扣,可付完预支款后10多天还要再付一次款才算完成交易。
难道消费者买东西还要定个闹钟,专门提醒结尾款?”陈女士忧郁地说。

对付已经付完尾款的商品,消费者有时也不省心。
深圳市读者王师长西席反响,每次购买预售商品,心里总以为没有底,由于不知道什么韶光才能发货。
“只是买一件普通衬衫,商家却要付款后45天才发货,而且对此也没有任何解释。
”王师长西席说,他试图找商家协商,可得到的永久只有“这边会为您尽快发货的哦”“请您耐心等待下”这样机器性的回答。

近年来,为何网购预售模式广受商家欢迎?一家电商经营者说:“预售能让商家提前理解市场动态,避免盲目备货,还能提前收回一部分货款。
”还有一些店铺希望通过预售实现“饥饿营销”,从而提升自身商品代价,拉高商品利润。

目前,网购预售模式暴露出来诸多问题,比如设置预售的商品不退换、预支款不退等不公正格式条款;事先写明发货韶光,但韶光到了仍不发货;创造预售数据不佳,便编造情由单方面撤单,让消费者承担试错本钱;商家未明确标注是“预售商品”等等。
对此,有读者表示,这些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柄,希望有关部门和电商平台能够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举措,建立健全网购预售模式合理的监牵制缚机制。

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央主任薛军先容,预售常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消费者提前支付全部货款,商家在一段韶光后发货;另一种是消费者先支付预支款,到约定韶光后再支付尾款,先前的预支款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两者的共同点是商家在商品尚未进入市场前就提前发卖,这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此消费者应如何掩护自身权柄?段和段(北京)状师事务所管理合资人陈若剑状师表示,商家单方面延期发货乃至取消发货的行为属于违约,而未标明预售干系信息的行为则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支持退换货”等霸王条款也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此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干系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
“消费者应保存好购物凭据、谈天记录等干系证据,一旦涌现问题,可向网络平台投诉,也可向监管部门投诉,利用法律武器掩护自身权柄。
”陈若剑说。

王欣悦 李君强(摘自《公民日报》)

来源: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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