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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影响,规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引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开释,诸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活动韶光和范围
2022 年 6月1日至6月21日,在全市零售、餐饮、汽车发卖(阛阓、生鲜及日用百货类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汽车发卖等商家)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全市符合哀求、资质完好且诚信经营的商户均可参与活动。如果商家无法核销消费券,请联系银联商务诸城业务部事情职员办理,联系电话:(0536)6117192,18663667968。
二、活动办法
诸城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云闪付平台承担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消费者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通过云闪付核销利用。活动仅限经营规范的商品零售、餐饮做事、汽车发卖类商家线下实体店可用。
三、消费券的领取和利用
消费券分为购物、餐饮、汽车消费三类,购物券包括10元券、20元券、40元券、100元券,餐饮券包括10元券、20元券、50元券,汽车券包含1000元券、2000元券、3000元券。消费券投放期间,用户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政府消费券”→选择对应区域消费券活动入口→选择须要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去领取”→输入验证码→领取成功。
四、投放操持
消费券分三次发放,票券有效期7天,每周三投放一次(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 发放日18:00开始发券,领完为止。第一次6月1日投放100万元券值,第二次投放100万元以及第一轮过时消费券未利用部分,第三次投放100万元以及第二轮过时消费券未利用部分。
五、利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通过云闪付核销利用,消费券利用门槛以云闪付订单金额为准。
2、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3、消费券在利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利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有效期内利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利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利用。
6、为担保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涌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得到的褒奖。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须要,政府部门须要在必要范围内检讨与核实消费券核销详情。
诸城市商务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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