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9:02:51
问题引出
投标文件“售后做事和质量承诺”内容大篇幅同等,可以认定串通投标吗?
专家点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干系卖力人姚佳认为:目前 “串通投标”剖断紧张依据《政府采购法履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七种环境、《政府采购货色和做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六种环境。上述案例认定串标的依据为87号令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环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常同等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在实践中,如果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售后做事和质量承诺”大篇幅雷同,财政部门能认定属于“非常同等”吗?
业内资深人士韩孟玉认为,须要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比如,制造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售后做事承诺是由制造商统一出具的书面文件,参加投标的多个代理商在投标文件中利用制造厂出具的售后做事承诺,虽然内容一样,但这种情形不能认定为串标;再比如,供应商复制招标文件中的售后做事条款作为投标文件中的售后做事方案的,可能会涌现雷同内容,也不能认定为串标;而如果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售后做事项目经理、包办职员、联系电话、地址等有雷同,应该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专家见告,上述案例一样平常不宜直接认定“串通投标”,由于无法打消多家供应商体例投标文件时候恰巧复制了互联网上同一投标文件模板的可能性。但是,类似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创造A供应商、B供应商投标文件“售后做事和质量承诺”大篇幅非正常同等,“串通投标”的嫌疑很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规定:评审专家创造供应商具有行贿、供应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因此,本案例中的评审专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的做法是恰当的。
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员提醒,财政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该依法行使行政调查权。因此,本案例的A供应商、B供应商有责任积极主动地合营财政部门的调查事情,如实反响情形、供应有关材料等。A供应商虽然阐明称涌现非正常同等是由于参考了同一网页的内容,并供应了干系的网页打印件,但经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以及委托法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论证见地以及法律鉴定见地均认为B供应商供应的网页打印件显示的发布韶光不属实,其实际发布韶光在本项目开标之后,因此两家供应商的阐明不成立。这样财政部门的行政调查足以证明A供应商、B供应商构成串通投标,对其做出相应的惩罚也是恰当的。
法规适用《政府采购货色和做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体例;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职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常同等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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