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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韶光,苏州园区房价大涨,成为许多市民津津乐道的话题。当成千上万人为抢一套房而挤破头时,有个神秘买家却低价囤房达143套,而且是在苏州园区房价最高的金鸡湖区域。
更巧的是,买房者和开拓商背后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据宣布,这个神秘买家,是一家名为“上海安亭澳丽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的外企,其购买的143套住宅所在小区,名为丰隆城市中央。安亭澳丽房地产的董事之一,名为“YIP YUON MENG MARK”,而其恰好是丰隆城市中央的开拓商——苏州豪城建屋置业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143套房,占了小区房源的一大半,房屋购买时均价仅一万五旁边,而如今房价早已打破五万。这笔买卖“赚大了”。而由于开拓商和置业者的“惊人巧合”,因此,许多人质疑这属于捂盘惜售,相称于把屋子从“左口袋”转到了“右口袋”。然而,面对民众的投诉,苏州、上海干系部门,都认为143套住房的购买,属于合法行为。
得承认,苏州的限购政策,对付企业购房的行为,并没有限定,而且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见地》(建住房〔2006〕171号),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非自住房地产,只要履行干系手续,就属于合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干系部门认定143套房屋的购买属于合法,倒也并非没有依据。
但是仔细考虑,就会创造个中的马脚。
一来,安亭澳丽房地产和苏州豪城建屋置业的卖力人为同一人,那就意味着,这虽然购买企业是另一家,但实际上便是开拓商自家在倒来倒去。倘若是开拓商自己这么做,肯定涉嫌违规,涉嫌囤积房屋,捂盘惜售。但是,如果说中间倒了一手,换了个名号,开拓商就可以洗去嫌疑、理直气壮地买自家的房,这彷佛并不符合逻辑,又怎么能让普通购房者心折口服?
再者,有关部门拿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见地》(建住房〔2006〕171号)认为,境外机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干系业务。”当地管理部门也认为,上海安亭澳丽作为在大陆注册的外资企业,“不限购,数量上没有限定,外资企业也可以买。”但,我们不要忘了171号文出台的背景。
该项目位置。
2006年,外资炒房行为屡屡引发舆论鞭笞,住建部等六部门因此制订171号文,意在打击外资炒房平抑房价。个中规定虽然外商企业可以合规地从事房家当务,但也特殊规定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开放、发卖等连续活动的监管,创造囤积地皮和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明查处。当时,媒体曾用“决心之大”盛赞干系部门的这一举措。然而讽刺的是,当初打击外资炒房的文件,如今却成为了外资囤房、炒房的“通畅证”,这样的结果,让"大众情何以堪。
外企在中国的合理、合法置业当然要保护,但也要看到,为了掩护本国房地产市场稳定,保障自己国民的购房权利,环球大部分国家对付外国人购房都有诸多限定。一家外企,一次性拿下一个楼盘大半房源,将143套居民住宅长期囤积,且不用于自用,这在许多国家是弗成思议的事。
据估算,囤房143套,上海安亭澳丽房地产浮盈高达3.6亿。这种为了获取暴利而炒房的行为,不仅让大批普通购房者利益受损,也与当下“房住不炒”的政策大环境相悖。如此囤房、炒房行为真的不属于捂盘惜售?
面对公众的焦虑和舆论的质疑,监管部门显然应给出一个更有说服力的阐明。此外,这个事宜暴露出部分外资借着政策名义炒房的问题,更值得关注。为避免类似事宜再次发生,确保“房住不炒”,干系部门亟须打上政策的补丁。
□于平(媒体人)
编辑 孟然 校正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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