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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褒奖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
一、报告哀求
(1)企业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属于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
(2)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或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
(3)企业符合国家、自治区干系家当政策及地皮、环保、节能、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任务事件和违法行为。
二、报告材料
(1)2019年下半年工业十大行业稳增长补助资金报告表
(2)企业业务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的2019年12月《财务报表》(表号:B203表),企业需在上报表上盖章并报企业所在县
(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工信部门核实企业产值无误后在上报表上盖章确认。
(4)经司帐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
(附司帐师事务所业务执照复印件)。
(5)企业知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利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所供应材料、文件的真实性卖力,如违反干系规定,愿承担相应任务的承诺。
想理解项目报告方面的干系信息,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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