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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度明细表》(A105080)有啥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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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部分,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企业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干系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2.哪些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纳缩短寿旧年限或者采纳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能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撼、高堕落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纳缩短寿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纳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政策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第九十八条
3.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打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能做事业等6个行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打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能做事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寿旧年限或采纳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代价不超过100万元的,许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用度在打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打算折旧;单位代价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寿旧年限或采纳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4〕7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4.对轻工、纺织、机器、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对轻工、纺织、机器、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寿旧年限或采纳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代价不超过100万元的,许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用度在打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打算折旧;单位代价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寿旧年限或采纳加速折旧的方法。
(3)企业按规定缩短寿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纳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在行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须要,也可选择不实施加速折旧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5〕106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第一条
6. 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用具,单位代价不超过500万元的,许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用度在打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打算折旧;单位代价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5〕106号)等干系规定实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照》(财税〔2018〕5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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