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2:05:56
图说:网店店铺广告照片 闵行区审查院供图
2022年12月,居住在闵行区的刘师长西席在浏览某网店时,被其网页上宣扬的“华为光彩正品手机”字样吸引,当即以近2000元的价格下单了一部手机。本以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收到货后刘师长西席却大失落所望。不仅手机利用的体验感差,手机卡顿,电池续航能力也较短,刘师长西席以为自己买到了赝品,随即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
于是,一个专门靠翻新二手手机牟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林某在小学毕业后前往外地打零工,一贯从事数码产品的发卖事情。一个有时的机会,林某打仗到了“翻新”手机的方法,以为自己找到了赢利的“捷径”。2022年11月,林某先后开了三家网店,专门售卖低廉甜头的“正品”华为光彩手机。
林某在自己“发财”的同时,还不忘却拉上自己无业的女朋友黄某。林某紧张卖力店铺的运营、管理和售后,女友黄某则担当网店客服,卖力接单。林某还租借三处房屋分别作为住处、仓库、翻新操作间,并雇佣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对二手手机进行拆机、翻新、规复出厂设置,并在网店售卖。
为了翻新机更加好卖,林某以“原装正品”的名义在其网店上架进行发卖。针对翻新机早已激活的问题,林某则谎称这些手机都是实体店柜台展示机,仅用于展示,无实际利用,支持七天无情由退换等来取得卖家的信赖。经由一番“包装”,低价买来的二手手机便以“原装正品”的身份蒙骗买家,高价卖出。截至案发,林某二人造孽经营数额及待发卖金额达公民币380余万元。
闵行区审查院认为,被告人林某、黄某未做生意标所有人容许,在同一种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的牌号,造孽经营数额共计公民币380余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干系规定,涉嫌假冒注册牌号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并志愿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违法所得,经闵行区审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黄某终极被判处前述刑罚。
通讯员 杨莹莹 新民 鲁哲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rqz/73941.html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