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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电子烟新规定12月5日生效 违法者最高将被科处20万澳门元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54:50

卫生局表示,靠电子烟取利的贩子仍将电子烟包装为较传统烟草减害、时尚等缺点讯息,勾引青少年吸食,致使电子烟在各国的利用情形尤其在青少年群体中快速增长。

禁止电子烟新规定12月5日生效 违法者最高将被科处20万澳门元

根据《澳门青少年烟草利用调查》,2021年13 至15 岁中学生人群的电子烟利用率为4.0%,较2015年的2.6%高1.4个百分点,亦显著较香烟利用率的2.1%为高。
为此,澳门透过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掌握吸烟制度》禁止发卖电子烟,同时禁止了电子烟的广告、匆匆销及资助,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青少年打仗电子烟的机会。
为加强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危害,今年8月立法会通过了第13/2022号法律〈修正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掌握吸烟制度》〉,禁止制造、分销、发卖、入口和出口电子烟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烟草制品,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境和入境澳门特殊行政区等,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包括传统电子烟和加热烟)的牵制,透过对全体市场流利过程加以限定,以达到减少青少年打仗电子烟的机会。

卫生局强调,上述的新规定12月5日起生效,违法者将被科处澳门元4,000元罚款,如私人实体或烟草业违法将被科处澳门元2万至20万元;除加强立法和司法事情外,亦将持续加强控烟宣扬教诲事情,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烟害及电子烟烟害的宣扬与教诲,以增强青少年谢绝利用烟草及电子烟等新兴制品的能力,透过多种路子与办法,达至降落吸烟人群的目标,并再次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为自己和他人的康健应拒絶并阔别烟草(戒烟热线:2848 1238)。

新闻资料来源: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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