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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出新规: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对小我最高可罚500元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02:28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冯嘉敏拍照宣布)近日,《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搜聚见地稿)》(以下简称《搜聚见地稿》)向社会公开搜聚见地。

佛山拟出新规: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对小我最高可罚500元

据悉,该搜聚见地稿是对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干系哀求的详细细化。
《搜聚见地稿》提到,未按照规定哀求投放生活垃圾,且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500元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付各种生活垃圾的投放办法,《搜聚见地稿》进行了规定:(一)可回收物中废弃的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应该投放至指定投放点,其他可回收物应该投放至可回收物网络容器,可回收物也可以交由回收单位或者个人回收;(二)家庭厨余垃圾应该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网络容器;(三)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应该沥除油水后投放至餐厨垃圾专用网络容器;(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应该单独投放;(五)有害垃圾应该按照网络容器的标识分类投放,个中废弃药品药具应该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毁坏性标记后投放至相应的网络容器,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该在采纳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方法后投放;(六)废弃的年花年桔应该按照区城市管理和综正当律部门公布的韶光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也可以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网络;(七)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应该按照花盆、植物和泥土等身分进行分离并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网络容器,也可以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或者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网络;(八)公园、市政道路、住宅区等因修剪树木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绿化垃圾应该单独投放。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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