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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蒋某被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审认定为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获刑3年。
图为该案刑事讯断书内页。/受访者供图芙蓉区法院审理查明:蒋某,1982年出生,云南昭通人,自2015年开始在淘宝店做电脑配件买卖。蒋某曾经从另一淘宝店主李某(另案处理)处进货,并通过李某得知湖南晨硕欣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硕公司)电商部主管朱某能够供货的信息。2019年4月初,蒋某申请添加了朱某的微信,开始直接联系朱某进行交易。2019年4月12日,蒋某和妻子刘女士一起从山西太原来到湖南长沙,查看了晨硕公司在长沙国储电脑城的门面及负二楼的仓库,确认朱某发卖的都是华硕品牌正品。之后蒋某在没有与晨硕公司或朱某个人签订购销条约,没有通过正规小程序下单交易的情形下,明知朱某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仍从朱某处大量购买电脑配件和条记本电脑。蒋某与朱某通过打电话、微信谈天等办法谈定交易的型号、价格等,将货款预支到朱某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朱某再按谈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发货。由于朱某低价发卖产品,导致货款亏空越来越大,遂逐渐错发、少发、漏发货色,或者从国储电脑城的其他商户处购货发给蒋某,蒋某收到发错的货色后,基本会留下进行发卖回款。经审计,2019年4月5日至6月13日,蒋某从朱某处进货的交易金额为5504868元;有116件商品来源于晨硕公司,个中有交易单价的103件商品对应的交易金额为534450元,对应本钱价为672486元,总体价差约20.5%。芙蓉区法院同时审理查明,晨硕公司电商部主管朱某,通过小程序“黑桃K”平台虚假列单、变动后台数据等办法产生虚假的货色订单,拿着虚假订单从公司仓库提货,再以低于公司进货本钱的价格销赃给蒋某、李某等人。芙蓉区法院认定朱某的行为为职务侵略。结合上述环境,芙蓉区法院认定蒋某犯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犯罪金额为534450元的证据确实充分,对蒋某及其辩解人提出的不构成犯罪的辩解见地不予采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5万元。另讯断朱某犯职务侵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20年12月30日,蒋某被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审认定为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获刑3年。图为蒋某淘宝店内出售的华硕显卡。/受访者供图在收到法院讯断后,刘女士随即提起上诉。上诉状提到,一审法院认定蒋某自2015年开始在淘宝店做电脑配件买卖与事实不符,蒋某自2015年9月27日开设淘宝店,紧张发卖肌肉测试仪、手机镜头等产品,仅在2017年4月1日发卖了一台美版的英伟达显卡。2018年底,蒋某开始考试测验做海内的电脑配件,至2019年4月结识朱某,韶光不敷半年,且美版电脑配件与海内产品的经营模式、进货渠道、发卖办法、盈利效果等都存在巨大差异,蒋某的发卖履历尚不敷以对行业风险、利润空间等作出准确判断。此外,辩解状师还从一审法院认定的朱某与蒋某之间的交易经由、一审法院采信的《价格认定结论书》的结论与事实不符等方面做了无罪辩解,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蒋某无罪。2月19日,蒋某妻子刘女士见告,她与蒋某育有2个孩子,自2019年7月9日丈夫被抓后,孩子们失落去了父亲的陪伴。学校那边的领导回答说,如果他无罪,还可以回来上班,如果被讯断有罪,就要被开除了。现在蒋某经营的淘宝店也只能交给蒋某弟弟打理。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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