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40:06
严禁向未成年人发卖电子烟。滨湖新区分局司法职员对辖区衡水第一中学、滨湖新区志臻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校园周边商店、超市和自动贩卖机开展全面检讨,哀求辖区内各超市严格落实昭示承诺哀求,在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标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禁止向中小学生发卖香烟”等标识,并采纳有效年事核验方法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等情形,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事情实效。
严禁利用网络发卖电子烟的行为。司法职员对辖区开展电子烟“净网”行动,通过多方排查和严格审批核查的办法,打击辖区涌现电子烟网络发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电商经营、微信群、自媒体、APP等载体上经营电子烟行为的搜索、监控,重点关注与排查利用伪装、名称变异等暗藏经营电子烟的行为,武断打击通过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短视频等各种线上办法发卖电子烟。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共同完善网销电子烟清理机制,杜绝网络电子烟发卖。
严禁电子烟违法广告宣扬。重点检讨电子烟以资助冠名等宣扬推广形式勾引未成年人购买吸食问题,司法职员对辖区市场广告宣扬开展检讨,哀求各经营者落实主体任务,不得发布、宣扬虚假广告。同时,滨湖新区分局创新事情思路,推动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协作联动,突出互联网+事情模式,严格发布审核,严明查处互联网虚假宣扬等违法行为。
滨湖新区分局司法职员在司法过程中对《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知布告》等干系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扬,并通过范例案例宣扬、对电子烟危害的宣布、对监管政策的讲解等办法,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在辖区进一步营造出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的良好氛围。
滨湖新区分局将持续关注电子烟经营市场,对自查整改不力、忽略行政约谈建议的经营单位依法查处。(孔颖 通讯员尹丹阳)
来源:衡水日报
关注河北新闻网,理解河北最新新闻。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rsq/124508.html
上一篇:奶奶不会玩电子产品?大年夜学生亲手做了个好用的!网友看懵了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