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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5时许,张某向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央报案,在贤士街中段,他的一辆电动车被盗,代价3000余元。接到报案后,指挥中央迅速指令巡逻特警大队处警组出警处置。
4月23日,张某报假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惩罚款200元惩罚。警方提醒,110报警电话是紧急救助热线,也是保护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恶意报假警不仅占用警力资源,还会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对付恶意拨打110报假警等肆意摧残浪费蹂躏公共资源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深究相应的法律任务。
来源:罗平警方
编辑:汤维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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