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5:02:41
原来,张杰在某租赁平台购买了一台苹果14Plus(256GB)手机,以租代购分期12个月,每期还款492元,已经还了7期。
因个人轻忽,上个月未能按时还款,现已被逼迫哀求买断,买断金额为7101元。已付的7期租金加上买断金额,总金额达10545元,“这个价格已经大大超出这款手机在市情上的价格了。”张杰说。
手机“以租代购”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租赁模式。
平台方称,这种模式不但使消费者能够更快地拥有手机,而且比一次性购买更具吸引力。用户每月只须要支付少量用度,即可拥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真个手机。
用户还可以在租期结束后购买手机,不须要支付一次性高额的购买用度。只管许多人抱着短租一两个月尝鲜的心态,但实际上大多数平台默认的租期是1年及以上,且不能提前解约。过时即买断,不支付就面临被起诉风险。这些环环相扣的套路,让许多年轻人深陷个中。
热衷数码新产品的北京市民高翔见告,“以租代购”实在不划算。“以苹果15Pro(256G)手机为例,在大家租平台上租完一年归还的总租金是7091.95元,而该手机的市情价格为8999元,也便是说租一年的价格是买新的近八成!
”理解到,该款手机如果在大家租平台选择租完12期即送的模式,总租金为11688元,这一价格已超过市情价格近30%。
对消费者更为不利的是,当手机租期到期后,如果被平台认定为有破损或者消耗过大等情形,平台将哀求消费者买断该手机。
此外,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以“租手机”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创造有近3万条投诉,涉及到期续租加价、买断之后不解除监管锁、买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暴力催收等。
近期,一些地方法院也发文提醒消费者,当下不少手机租赁平台以“低月租”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分期“租赁手机”,租金过时后自动“由租转售”,存在部分手机租金及用度标准超过法定最高利息标准、租赁过程未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忠云认为,租赁平台有责任准确完全地奉告消费者“以租代购”模式的详细信息,不能隐蔽一些格式条款,要保障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付租赁过时的情形,不应立即将原租赁逼迫转换成售卖,该当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缓冲期,同时价格也要公道合理。他还建议年轻消费者,要树立量入为出的不雅观念,谨慎选择“以租代购”。(文中张杰为化名)
【来源:工人日报(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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