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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阳江市税务局认定为偷税,作出补缴税费417.32万元、罚款233.02万元,并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和行政惩罚决定;对该涉案企业供应虚假备案单证申请出口退税行为,作出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惩罚决定。
据理解,该起案件是阳江市警税联合侦办的一起范例案件。根据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经侦大队供应的该企业涉嫌偷税的疑点线索,阳江市税务局、阳江市公安局共同备案,成立警税联合专案组对该企业开展查办。
为探求打破口,办案职员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关联剖析和智能化研判,对涉案出口退税、偷税高风险单位和个人进行剖析匹配,并与前期剖析提取信息进行对碰,深入剖析资金流、发票流、职员关系等。同时,专案组抓紧韶光梳理疑点线索,多次前往广州、深圳等地的高下游企业进行外调延伸核查,调取干系证据材料。
经税务部门查证,涉案企业紧张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没有真实货色交易的情形下,向某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份,并据此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出口退税192万元,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本钱1132万元。二是供应虚假备案单证申请出口退税145万元。
目前,阳江市江城区公民法院对该涉案企业实际卖力人孙某池和业务员孙某铜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60万元;被告人孙某铜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40万元。
阳江市税务局有关卖力人表示,下阶段,阳江市税务部门将深化税务、公安、审查等部门协同,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疑点线索,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护航税收优惠政策落准落稳;同时,切实贯彻落实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持续加大范例案件曝光力度,打击和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不断提高税法屈服度,掩护公正、公道的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全媒体】杨世华
【通讯员】阳睿瑄
【作者】 杨世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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