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5:20:51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和接管做事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不符合质量哀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哀求经营者履行改换、修理等责任。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条约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条约条件的,可以哀求经营者履行改换、修理等责任。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改换、修理的,经营者应该承担运输等必要用度。因此,在发卖过程中,经营者必须供应符合产品质量哀求的家具。高伟晓表示:“结合本事宜,如果只是轻微瑕疵,消费者可以哀求商家履行改换、修理等责任,或者采纳哀求折价赔偿的办法处理。若商家以各种情由谢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办理。”
(齐鲁齐鲁壹点客户端 唐学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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