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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雪糕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被判“有效”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5:27:52

这也是武汉首次承办专利远程审理活动产生的良好结果,帮助市场主体在家门口掩护知识产权。

黄鹤楼雪糕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被判“有效”

去年6月以来,市场上涌现了两款形状相似的黄鹤楼雪糕,形状都像微缩版的黄鹤楼。
一款来自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称为“黄鹤楼有仙气雪糕”,并且已经在网上爆红。
另一款来自武汉市亿丰美园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叫作“诗意的雪糕白云黄鹤”。

据理解,早在去年2月,黄鹤楼公园管理处就为“黄鹤楼有仙气雪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不雅观设计专利,并得到了授权。
亿丰美园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则认为该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无效。

去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通过远程办法,在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央审理庭口头审理了武汉这两家单位的专利无效轇轕。
远程审理全程近2个小时,该案件双方当事人不用专门前往北京,案件审理过程全部通过线上在武汉完成。

庭审现场,案件双方专利代理人及状师环绕“黄鹤楼”雪糕外不雅观设计是否可以得到专利保护展开了激烈辩论。
争议焦点之一在于:黄鹤楼雪糕的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是否属于新设计。
专利权人认为,涉案专利是在“黄鹤楼”建筑形状的根本上,对雪糕产品的形状、图案结合,作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运用的新设计。

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做出决定:坚持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的“黄鹤楼”雪糕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有效。
该案件合议组认为,“黄鹤楼”雪糕外不雅观设计专利,因此“黄鹤楼”为原型创作的文创产品,没有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不支持亿丰美园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哀求涉案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无效的主见。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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