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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轮船员误操作?AIS设备变成“睁眼黑”!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24:57

AIS是什么?

外轮船员误操作?AIS设备变成“睁眼黑”!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一种运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新型助航系统,能自动交流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主要信息,是不用雷达探测也能得到交通信息的有效手段,特殊是在能见度不良、夜间航行的水域,可以有效减少船舶碰撞事件。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紧张功能便是识别船只、追踪目标、简化互换信息、避免碰撞发生,同时它可以和雷达、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电子海图(ECDIS) 联合利用,让航行更安全、更便利。

案例概述

2024年5月29日,舟山嵊泗海事处司法职员在巡航过程中创造,正在进行易流态化货色作业的马绍尔籍散货船H轮的AIS实时旗子暗记缺失落,通过浙江海上智控平台和他船的AIS设备船舶列表等多路子核查创造,该船的AIS旗子暗记自5月29日0300时开始一贯处于中断状态。

经与船舶交通管理中央等部门核实,未收到该船AIS故障或维修的报告。
海事司法职员随即对该船进行登轮检讨,创造其AIS设备并未关机或故障,调取设备事宜日志(EVENT LOG)界面创造处于静默模式(SILENT MODE)。

因AIS旗子暗记丢失近12个小时,海事司法职员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干系条款,以“AIS未能持续正常显示和记录”为案由对任务船长、任务船员和管理公司履行行政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公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船舶在航行中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干系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

《中华公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作业,有下列环境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任务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任务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干系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

案例剖析

当海事司法职员奉告船方要对该行为进行行政惩罚时,船长(韩国籍)向司法职员辩白AIS设备未关机也无端障,还可吸收其他船舶信息,认为SILENT MODE是静音模式,也便是指仅把报警声音关闭。

司法职员向其出示浙江海上智控平台显示该船旗子暗记丢失的证据,建议船长联系其他船舶,确认他船AIS设备是否能吸收到该船旗子暗记。
同时向船方阐明,部分型号AIS增设静默模式(SILENT MODE),紧张适用于船舶处在有海盗威胁或胆怯打击的高危(HZA)区域,在该模式下AIS的旗子暗记发射功能关闭,如下图所示。
因此,SILENT MODE是指静默模式而非纯挚的静音模式。

( AIS的发射功能禁止)

经进一步检讨,该船的VDR也记录和发出AIS模式变革的报警,但未被值班船员把稳到,如下图所示。

(VDR关于AIS的报警记录)

司法职员辅导该轮二副把静默模式关闭,很快该船实时旗子暗记重新涌现。
为增加说服力和证据的支撑性,司法职员再次把浙江海上智控平台有关该船的轨迹变革截图演示给该轮船长,记录有明显的AIS旗子暗记开启、中断近12小时、再次开启的变革,见下图所示。

(船舶旗子暗记涌现明显中断)

在客不雅观证据面前,船长承认未完备熟习有关操作,导致AIS设备未能持续显示和记录,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条款。

案例警示

AIS是航行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船与船间通过AIS节制他船载货、航向、航速等关键信息,是综合瞭望的主要设备,也是岸基海事部门对船动态监控的紧张手段。
在静默模式下,旗子暗记发射被故意禁止,船对船、船对岸的信息交流功能停滞,将对船船、船岸沟通构成障碍。

该案例细究缘故原由,是船长和二副均把AIS静默模式理解成关闭设备的报警声音所致。
案例提示值班船员(无论是驾驶或机舱)应密切关注各项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责阅读产品解释文件,准确理解和确切节制设备举动步伐有关功能含义,严谨操作,及时创造和处置干系报警信息,避免设备正常功能被关闭,并打消干系故障,保障航行作业安全。

来源|舟山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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