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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电子垃圾提取重金属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02:54

点火电子垃圾提取重金属

焚烧电子垃圾提取重金属

湖北阳新:一女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捕

本报讯(郭清君 通讯员蔡明仪 蒋长顺)从外地购买电子垃圾,转运至村落里的煤矿废弃区,造孽点火提取重金属牟利。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审查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潘某批准逮捕。

今年5月初,潘某从浙江台州购得废弃电子垃圾后,在没有办理干系审批手续的情形下,将其倾倒在湖北省阳新县韦源口镇柏林村落七明煤矿废弃区,并对电子垃圾进行点火以提取重金属。
据潘某交代,这些垃圾共43吨,她以每吨1250元的价格购得,点火后含有可提炼的金、铜等金属废物27吨,再以每吨3000元至4000元的价格出售。

然而,这43吨垃圾尚未点火干净,刺鼻气味和浓烟就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把稳。
5月8日,阳新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第一韶光要求阳新县审查院派员提前参与、勾引侦查。
该院先后2次会同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召开案件研讨会,就获取证据、查清事实、适用法律等系列问题提出建议。

该案中,潘某点火电子垃圾的数量、电子垃圾中所含的物质是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成分。
因此,该院向县环保局发出审查建议,督匆匆环保部门迅速对污染物进行鉴定;建议有关部门将危险废物转移至专门的垃圾处理厂,避免给周边群众造成危害。
经鉴定,这些电子垃圾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且垃圾重量已达到刑事备案标准,潘某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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