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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合同(律师起草范本)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09:01

定作方(甲方):有限公司

产品加工合同(律师起草范本)

承揽方(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干系法律规定,遵守平等、志愿、公正和老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加工产品:

二、条约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加工关照:甲方根据生产须要分批次下订单的,每次下单前应提前3天将产品的规格、数量关照乙方,以便乙方安排加工。

四、加工费结算:

1、加工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度的加工费进行汇总,并出具对账单。
甲方对对账单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对账单5日内提出,过时视为无异议。

2、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度的加工费支付给乙方。

五、原材料供应:原材料由甲方卖力供应,并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对原材料的重量进行过磅确认。
乙方的指定收货职员为:姓名:,电话:。

六、加工产品的交付

1、送货、提货由甲方卖力,用度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提货关照后日内提货。

3、甲方未定期提货,过时日以上的,逐日应按元支付园地占用费。

七、收货、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收货职员应在收货当天对加工产品的重量进行过磅确认。
甲方的指定收货职员为:姓名:,电话:。
如甲方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供应书面变更声明。

2、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实行。

3、甲方在验收中如创造加工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数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由收货职员当场向乙方提出异议。
过时未提异议的,视为对产品质量无异议。

八、违约任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丢失的,应赔偿对方的全部丢失。

2、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过时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过时30日以上的,乙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条约,自行处置加工产品,处置加工产品所得价款不敷以填补乙方丢失的,乙方有权连续向甲方追索。

3、因加工产品不符合条约约定,须改换或返修的,由乙方卖力,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支出的用度。

九、条约争议的办理办法: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办理。
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关照与投递

1、根据本条约须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关照以及文件往来等与本条约有关的关照、文件或者干系材料,应该通过本条约载明的地址邮寄、电话语音或发送短信、微信等办法投递,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办法投递。
通过邮寄办法投递的,以邮件交快递公司寄出三日即视为投递;通过电话语音办法投递的,以电话接通视为投递;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办法投递的,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发送视为投递。

2、各方在本条约载明的地址、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均为有效投递地址或投递渠道。
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关照对方,否则按原投递地址或者投递渠道进行投递的均视为投递。

十一、本条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具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定作方):

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承揽方):

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条约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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