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19:10
一群人举动手机、相机在机场快速向一个地方聚拢,之后传来此起彼伏的快门声与喊叫声,这些追星行为并不鲜见。
很多人发出疑问:为什么有些“粉丝”总能准确获知艺人航班行程?今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案件,揭开个中诸多底细。被告人席上的秦某与李某,都曾在给航空公司供应呼叫做事的企业事情,担当客服。两人为何会成为本案的被告人呢?这还要从2021年提及,那时候,都城机场公安局的民警查获一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试图登机。之后警方调查创造,此人是为了追星,从网上购买了艺人航班的信息,并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件登机。办案过程中又牵出了卖给她这些信息的人,正是本案的第一和第二被告人,秦某与李某。
造孽出售上千条个人信息如何操作?
经由办案机关侦查,从两名被告人处购买个人信息的并不止此前在都城机场冒用他人身份的这一人。检方指控秦某、李某在两年韶光里造孽出售了上千条个人信息。那么,他们是如何操作的,又是谁来购买的呢?办案职员循线追踪,牵出了本案的第三和第四被告人,张某与徐某。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干系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的交易。
两名被告人多次购买航班信息 目的何在?
调查表明,两名被告人都喜好追星,也常常生动在与之干系的各种网络社交群中,个中就有专门为“粉丝”供应艺人照片与行程的代拍群。她们看到有人在代拍群中流传宣传,可以查询艺人的航班信息,于是和对方联系,也便是被告人秦某与李某,并找她们下单。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徐华玲:她们可能更多的还是,比如说是出于想理解一下明星阁下的出行职员是谁,或者是同行的职员。
在张某、徐某看来,通过这些航班信息,她们就能节制艺人和干系职员的一部分行程,而后她们会赶到机场追星,有时还能坐到与艺人相邻的座位,与他们近间隔打仗。
因不愿定买家详细须要 供应全体舱单信息
不过,在这些航班干系交易中,她们并不是只拿到特定职员的信息。被告人秦某和李某向法庭供述,由于她们并不清楚详细哪些职员是买家须要的,常日就会根据对方供应的航班号,将全体航班或者公务舱的舱单拍照后,发给购买者。
“拉舱单”等行为涉及陵犯公民个人信息
对付本案的另两名被告人张某与徐某,审查机关指控,她们以“拉舱单”“拉证件”“换座位”“敲机”等办法达到自己的“追星”目的,而这些行为,都涉及陵犯公民个人信息。那么,这些听起来颇有些“行话”色彩的词汇是什么意思呢?
办案职员先容,“拉舱单”是根据航班号,获取全体公务舱的乘客舱单。本案中,常日秦某等人会将舱单信息拍照后以每条15元的价格打包卖给粉丝;“拉证件”则是指通过后台查询乘机人的身份证号、护照号等信息。据被告人秦某等人交代,一条信息可以售卖到100至200元;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商登煜:由于他们都是追星的人,根据他们自己此前所节制的其他“粉丝”的一些情形,他们在看到这个舱单信息,这两者一结合,是能够识别出这个舱单信息详细是哪位“粉丝”的信息的。
而“换座位”“敲机”则发生在被告人获取艺人等职员的航班信息之后。
“换座位”是指购买人利用订票平台为他人进行退改签等处理。“敲机”则是他们通过艺人的身份证等信息,委托其他粉丝或者从事代拍等职员查询艺人的航班信息,本案中涉及的用度一样平常为5元一条。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之以是造孽购买舱单等信息,紧张是为了知足好奇心。而她们购买舱单信息时,并不全是针对艺人,有时还会出于个人目的对同一航班的其他“粉丝”加以关注。
公诉人认为,虽然被告人自认为目的在追星,但是她们的行为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透露,还有一系列安全风险。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徐华玲:她的行为导致的客不雅观后果是什么,便是大量的搭客信息,永劫光处于一种失落控状态,这样的失落控状态一旦被有心的人利用了,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对干系职员的人身财产造成非常现实的紧迫的危险。
对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被告人秦某与李某将舱单信息打包出售,审查机关认为,这种行为同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秦某和李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审查机关表示,秦某与李某打包舱单出售的行为造成了更多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外泄,并且无法对这些信息的去向与用场加以限定,极易造成更大的社会风险。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王星:这些被告人认为(“拉舱单”等行为)只是去为了出于(买家)追星的目的,但是这样的一个动机,并不影响它侵害的这个法义的广泛性和不特定性,她实在把其他和追星无关的一些人的信息进行了外泄,而且这些信息大部分是去向不明的,还有可能被造孽转卖或者造孽的利用利用。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秦某与李某应该承担相应法律任务,包括向社会大众赔罪道歉、肃清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与威胁、承担赔偿等办法。
庭审中,多名辩解人提出,不能将被告人出卖的舱单信息认定是个人信息,由于这些信息是航空公司内部利用的,内容由拼音、代码、韶光等组成的,不同于一样平常的实名信息。那么法庭会如何认定呢?
对此公诉人指出,虽然舱单信息是由拼音等组成,但是通过与其他信息综合比对,是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的。
根据干系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办法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响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形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办法、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徐华玲:本案当中,从这个舱单的内容上来看,它一个便是反响了航班的出行的日期,然后便是详细的航班号,包括全体公务舱内所有搭客的姓名以及每个搭客对应的位置,那这样的信息结合起来,实际上是一个实时地理位置的外泄。
对付公益诉讼人提出的赔偿任务,被告人秦某的辩解人称,舱单等信息出售后,并没有为他人带来实际经济危害。
对此,审查机关认为,秦某与李某的行为严重侵害社会浩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柄,并以此牟利,应该承担赔偿任务。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王星:在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时期,个人信息不仅是一种人格权属性的个人法义,还是一种主要的生产要素和代价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和财产属性,它可以被商业化利用,从而获取一定的利益,基于此对造孽获取并出售不特定"大众年夜众的个人信息的,并因此获利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危害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柄,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认为它可以以赔偿丢失的这样一个办法来进行保护,因此被告人应该承担相应的危害赔偿任务。
四名被告人均构成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秦某、李某、张某、徐某四人均构成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秦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同时,秦某、李某三年内被禁止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惩罚金;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惩罚金。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责令被告秦某、李某共同支付公共利益危害赔偿款四万余元;责令被告秦某支付公共利益危害赔偿款六千余元,被告李某支付公共利益危害赔偿款一万八千余元。责令被告秦某、李某注销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的微旗子暗记,删除存储在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就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大众年夜众公开赔罪道歉。
对两名出售航班信息被告人禁业
一审判决中,法院对出售航班信息的被告人秦某和李某,处以三年内禁止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的惩罚。那么,禁业意味着什么呢?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商登煜:她在入职的时候明确签署过订座系统利用的承诺任务书,任务书里明确规定了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他人,不得造孽利用她所拥有权限的订座系统来进行造孽获利。
庭审表明,秦某、李某为了获取艺人等航班信息,不仅自己拉舱单,在获取不了一些航班信息的情形下,乃至会以“宴客用饭、代点外卖”这样的办法去靠近一些其他航空公司的客服职员,试图获取舱单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商登煜:至少她们该当知道,她们把搭客的这种舱单信息、身份信息,拍照发给他人,并以此来牟利的这种行为,一定是具有造孽性的,别管是违反了公司规章,还是说违反了其他法律,从最低层次的哀求来看,她们该当能够意识到这种是不合规不合法的一种行为。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履行犯罪,或者履行违背职业哀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公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形和预防再犯罪的须要,禁止其自刑罚实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干系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北京航空航天算夜学法学院教授 裴炜:在正常的航运的条约里面,我们实在是基于信赖,把自己的个人信息交给航空运营者,那么这里面我们是对付航空运营者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是有合理期待的,内部员工将个人信息造孽供应出去的话,实在会影响普遍大众对付航运关系,包括对我们背后的信息安全产生重大疑虑。
虽然秦某与李某供职的都是客服外包公司,法学专家表示,干系的民航公司也应肩负任务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北京航空航天算夜学法学院教授 裴炜:针对这样一种情形,其实在个人信息保护法里面也是有相应规定,委托他人去处理个人信息的时候,企业对付受托方的信息处理行为,同样也保有这样一个监督的责任。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王星:在这个案子里面我们还针对干系的航空公司,便是它的一些客服外包公司,都是进行了一些社会管理类的审查建议,我们向他们制发了这样的审查建议,主动承担起这样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企业任务。
整治“饭圈”乱象 当心不理智“追星”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究其根本是不理智的“追星”所致,2021年以来,为推进“饭圈”乱象管理事情,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整治“饭圈”文化。作为粉丝,又该把稳些什么呢?
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商登煜:由于她们自己的这种法律意识的淡薄,不知道这种追星打探明星或者是他人的这种个人信息必要的一个底线,因此而触犯了刑法。
法学专家表示,环绕“饭圈”滋长的违法行为中,针对航空公司领域的陵犯个人信息行为已经逐渐形成了一条家当链,“粉丝”是这条利益链中的主要一端。
北京航空航天算夜学法学院教授 裴炜:一方面我们看到“粉丝”在追星过程中去获取明星的干系的个人信息,其余一方面,便是有相应的航空公司员工去出售这样的个人信息,两者之间实在是有一个需求和供给的对应关系,现在我们看到环绕着粉丝的这样一种需求,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明星个人信息的灰色家当链。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要想去真正地去割断这个灰色家当链,实在是须要两端去发力。
近年来,由于追星引发的混乱已经习认为常。曾有艺人在机场被“粉丝”撞倒;有代拍和“粉丝”在围堵艺人的过程中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有由于代拍和粉丝的拥挤导致公共场所举动步伐的损毁。究其缘故原由,艺人行踪的透露不可小觑,在粉丝群尤其是各种代拍群中,艺人的行踪轨迹早已不是秘密。
“粉丝”追星、代拍艺人的行为乃至有些触及了法律底线。 2021年6月,热衷追星的王某通过航空公司软件利用艺人的身份证件号码,造孽查询获取艺人的航班轨迹信息100多条,后又供应给代拍职员刘某,两人在机场代拍艺人。 2021年10月,法院讯断王某、刘某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王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期实行;刘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期实行。
北京航空航天算夜学法学院教授 裴炜:比如说像个人信息,那他可能以为自己(追星)只是一种热爱,但是热爱归热爱,手段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他自己没有法律性子上面的一个认知。
类似案件时有发生 应引起警觉反思
在北京市朝阳区公民法院今年4月宣判的这起案件中,张某与徐某同样是由于不理智的行为,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专家呼吁,类似案件的发生,应该引起警觉和反思。
北京航空航天算夜学法学院教授 裴炜:这个案件是跟“粉丝”追星有着紧密的联系,我们知道近几年也发生了包括饭圈文化为代表的一系列相应的事宜,“粉丝”如何理性地去追星,也是我们现在互联网法和互联网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非常主要的一个点。
针对“饭圈”乱象,多部委先后发布专项关照,集中开展综合管理事情;与此同时,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为代表的数字法治的普法也是法治事情中不可忽略的一环。
北京航空航天算夜学法学院教授 裴炜:哪些行为可能陵犯到其他公民的基本权柄,哪些行为有可能会去踩到法律的红线,这个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包括在我们平时的法学教诲过程中要去加大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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