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4 23:11:05
案例一:根据游客举报查明,北京惠众旅行社委托第三方用其证照资质在网上进行宣扬、招徕,游客通过某搜索引擎推广的游记联系旅行社客服职员并添加微信。业务员为匆匆成交易向游客承诺纯玩无购物,但在实际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店购物,构成了旅行社虚假宣扬,误导旅游者的违法事实。
因该旅行社在两年内同一违法行为再次被查处,对该旅行社从重作出罚款30000元,对干系任务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惩罚。案例二:根据游客举报查明,北京龙之翼国际旅行社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直播间发布北京旅游产品,在与游客微信谈天中作出担保能够进入国家博物馆等承诺,但在实际行程中却无法履行,构成了虚假宣扬,误导旅游者的违法事实。依据旅游干系法律法规,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对干系任务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三:根据游客举报查明,北京好好玩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来京游产品招徕游客,其业务员在与游客微信谈天中承诺“3至5个家庭成团”。在实际接待中,旅行社组织了9个家庭成团,团队人数与行前承诺均不符合,构成了虚假宣扬,误导旅游者的违法事实。依据旅游干系法律法规,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干系任务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四:根据干系部门转办线索查明,北京万客旅行社委托业务员在社交媒体发布北京旅游攻略低价招徕旅游者。在实际行程中,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赵某为勾引游客参加自费项目,采取言语威吓、胁迫等办法,构成了导游强制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的违法事实。依据旅游干系法律法规规定,对导游赵某作出罚款15000元、吊销导游证的行政惩罚;对涉案的该旅行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容许证的行政惩罚。同时,导游赵某因涉嫌强制交易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五:根据游客举报查明,北京途好玩国际旅行社在网络直播间发布北京一日游产品。该旅行社在游客购买产品后,未与游客签订旅游条约,组织接待游客在京团队旅游,构成了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条约的违法事实。依据旅游干系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六:根据游客举报查明,游客通过朋友推举添加旅行社客服微信,并缴纳旅游订金。北京玉阁旅行社作为地接社,在行程期间变相逼迫哀求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构成了违反条约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柄受到危害,且不采纳必要补救方法的违法事实。依据旅游干系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七:根据市民举报查明,樊某用其个人注册的微信"大众年夜众号发布旅游招徕信息,收取67名游客旅游定金共38000元,操持组团前往湖北恩施团队嬉戏。经查,樊某并非旅行社事情职员,在网络上造孽宣扬和招徕旅游产品,构成了未经容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事实。依据旅游干系法律法规规定,对樊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八:为依法整治北京市热门景区票务乱象,通过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系统比对故宫门票预约系统数据创造乐圣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四海汇成生态旅游开拓有限公司组织组织接待来京游客到故宫博物院团队游,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旅游团队信息备案。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干系规定,对上述两家旅行社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九:根据上级部门转办线索查明,自由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组团社,通过其注册的微信视频号发布旅游产品信息并招徕游客。该社在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条约后,未奉告游客旅游目的地接待社信息,构成了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形奉告旅游者的违法事实。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干系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惩罚。
综合上述旅游行政惩罚范例案例,提示北京市涉旅经营主体、从业者和广大游客:
网络招徕套路深,报名参团擦亮眼。请游客切勿轻易相信网上旅游札记、旅游攻略、跟帖感言、评论区留言等招徕信息,选择正规的在线旅游平台和信誉好、资质完好的旅行社选择旅游产品,并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签订条约。
低价旅游是陷阱,轻易相信定受损。不法经营者常日以低价旅游产品招徕旅游者,表现为一些公司和个人以赠予免费旅游为名组织的老年购物团、推介团,以及“买一送一”的亲子游、研学游等。游客报名前要合理估价,与在线旅游平台上同线路产品比对价格,不相信、不参与“超低价”“0元参与”等虚假营销。
讲解做事是幌子,高价倒票才是真。每到旅游旺季,一些热门旅游景区和博物馆“一票难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微信视频号等在线发布和高价售卖免费博物馆“门票+景区”旅游产品,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倒票利益链条。游客一定要谨慎购买此类旅游产品,防止钱财受损和上当被骗。
签订条约是关键,掩护权柄有担保。广大游客在来京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有效的旅游条约,负责查看条约条款、用度明细、附件行程单和自费项目协议,避免旅行社未经旅游者赞许擅自转团拼团,切实用旅游条约保障好自身权柄。
进店购物须当心,每每买完就后悔。游客不要轻信虚假宣扬、勾引消费的话术圈套,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推销员所谓“风水”“迷信”“亲情”“孝道”等诱购“话术”,去购买货不对板、价高质次的商品,导致钱财受损、得不偿失落。
出境旅游需谨慎,担保安全是条件。游客应选择合法的具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签订规范的旅游条约,选择正规购物场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宗教民族习气,不赴国家非指定旅游目的地嬉戏,不参不雅观色情演出、跨境赌钱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总台 许梦哲 袁嘉忆)
编辑 李忆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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