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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3岁前不该用视屏类电子产品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0:06:57

央广网北京7月25日 “小眼镜”扎堆已经成为影响儿童康健和全面发展的突出问题。
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国家卫健委印发《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
个中,对儿童利用电子视屏韶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家卫健委:3岁前不该用视屏类电子产品

该文指出,永劫光近间隔利用电子视屏类产品,易花费儿童远视储备量,是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发、高发的主要缘故原由。
并给出了分龄管控视屏韶光。

0~3岁婴幼儿:不该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

3~6岁幼儿:只管即便避免其打仗和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

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利用电子屏幕单次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时长不宜超过1小时。
利用电子屏幕学习时,屏幕中央位置应在眼睛视线下方10厘米旁边,间隔为电子屏幕对角线长度的4-6倍,不雅观看30-40分钟后,应安歇远眺放松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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