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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收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通知书记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1:24: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务。

一、关照债权人的起因

杭州电魂收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通知书记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媾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勉励工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定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勉励工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定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鉴于勉励工具许慕典、吴必成、叶曲、王龙龙、张鹏程、翟永强6人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勉励操持中有关勉励工具的规定,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株式会社2019年限定性股票勉励操持(草案)》的干系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50万股限定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8.87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干系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4,181,000股变更为244,036,000股;公司注书籍钱也将相应由244,181,000元变更为244,036,000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定性股份将涉及注书籍钱减少,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等干系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关照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报告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干系凭据哀求公司了债债务或者供应相应的包管。
债权人如过时未向公司报告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干系债务(责任)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连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行家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连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哀求公司了债债务或者供应相应包管的,根据我国《公法律》等干系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哀求,并随附干系证明文件。

债权报告详细办法如下:

1、债权报告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56683882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株式会社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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