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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案件现场查获的造孽电子烟。 潘志荣 摄
7月23日,兴宁区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兴宁区虎邱路某出租房内有大量造孽生产的电子烟存放。
接到线索信息后,兴宁区局迅速行动起来,组织精干职员对干系信息进行核实、剖析后,联合邕宁、西乡塘区烟草司法职员会同公安民警开展联合司法行动。当日13时30分,司法职员在兴宁区虎邱路某出租房查获造孽生产的电子烟弹、一次性电子烟等共计38个品种40413个,案值约134.5万元。该批电子烟外不雅观有中笔墨样,身分标注有菠萝、芒果等水果味人工喷鼻香精,经现场初步判断为造孽生产的电子烟产品。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1名,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发卖造孽生产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图为案件现场。 潘志荣 摄
目前,该案件已备案进一步调查, 后续将进一步深挖扩大战果,有力清理整顿电子烟市场秩序,以有力方法保护公民群众免受造孽电子烟侵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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