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特稿丨花7万8竟然拍到报废车后续:法院已退款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25:34
法拍报废车历时8个月退却撤退款
9月16日,宿迁的王师长西席收到了南京市建邺区公民法院的竞拍退款78000多元。在我苏特稿的关注下,历时8个月的维权暂时划上句号。王师长西席说,他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本想着通过法律竞拍后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连续发挥被查封物品的代价。没想到“捡漏”没捡着,还丢失了近5000元,而对付王师长西席的这笔丢失,法院方面没有任何回应。“我去法院办撤拍的时候哀求他们赔偿我,可是他们连详细怎么赔偿都没有磋商就回答我,不可以赔偿或补偿”。
9月17日,拨通南京市建邺区市公民法院实行局法官助理周师长西席的电话,但对方未有回应。据先容,该车辆在2018年被法院查封,但直到2020年才被法院实行局拖回扣押,这期间,脱审车辆仍在多地涌现行驶轨迹。法学专家:
竞拍者可以哀求被实行人赔偿
也可以哀求法院赔偿
就该案例而言,南京大学邱鹭风教授认为,首先,被实行人涉嫌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故意毁损公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干系法条规定,情节轻的予以训诫,情节重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深究其刑事任务。王师长西席可以向被实行人提出赔偿。其次,公民法院实行局在该案件中存在一定的差错,因其事情不外细,将报废车进行法律拍卖,从而导致竞拍人遭受财产丢失。王师长西席也可以向法院方面提出赔偿。第三,法院也可深究被实行人的法律任务。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造孽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对付隐蔽、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法律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市民法拍到了报废车,该如何办理?这关乎法律形象和人群民众切身利益。作为拍卖方的公民法院,只有明确节制竞品的详细信息,提前处置竞品存在的问题,才能掩护竞拍人的权柄,从根本上杜绝再次涌现法拍问题车的征象,掩护法律机关的形象。参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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