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46:56
1、借栽种、养殖、项目开拓、庄园开拓、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造孽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据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造孽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造孽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办法进行造孽集资。
5、以商品发卖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同盟与“快速积分法”等办法进行造孽集资。
6、利用当代电子网络技能布局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办法进行造孽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造孽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造孽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造孽集资。
值得把稳的是,随着黄金价格的攀升,最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黄金投资,经济日报从网站上搜索“电子黄金投资”,得到6,790,000个结果,乃至还有专门的APP供应投资咨询和交易。
据业内专家提醒,此前曾在网络上涌现过的造孽集资模式,摇身一变,穿上了手机APP的外衣,而该类投资APP基本都没有黄金交易资质,已有许多投资者受骗。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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