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00:22
昨日,市工商局回答调查结果,称上述学校周边两家文具店确曾购进“炸红包”,目前已自行销毁。
市工商局表示,接到“炸红包”的投诉后,南城工商分局联合当地社区居委会成立司法检讨组,11月9日上午对位于南城阳光三小学校对面的小卖部依法检讨,现场未创造发卖“炸红包”,但“南城浩酷文具店”及 “南城学习吧文具店”接管检讨时,承认曾分别购进炸红包160个和120个,后得知“炸红包”属不合格产品,就自行下架作销毁处理了。
市工商局提醒,“ 炸红包”由于采纳刮卡赢取现金的形式进行有奖发卖,如果没有昭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韶光、办法等事变,则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有奖发卖”的规定。一旦创造,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市民创造有商店发卖“炸红包”,可拨打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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