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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节制线索,创造庆云镇某仓库有人涉嫌造孽收购、贩卖、运输烟叶。
11月12日,乐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坪石分局、刑警大队、特警大队、庆云派出所组成抓捕组,联合市烟草专卖局的司法职员采纳行动,在该仓库内当场抓获涉嫌造孽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邓某禄等3人,查获运输“私烟”的货车1辆、烟叶21吨,涉案代价110余万元。
民警侦办中创造,该犯罪团伙成员将造孽经营的不法勾当转移到偏僻屯子,以山林地形作掩护,组织非常严密,收购、贩卖、运输分工明确,采纳多种暗藏手段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经扣问,犯罪嫌疑人邓某禄等人对其在乐昌市庆云镇私自收购烟叶及运往外地造孽发卖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邓某禄(男、51岁、乐昌市黄圃镇人)、唐某国(男、50岁、湖南省桂阳县人)、周某跃(58岁、湖南省桂阳县人)三人因涉嫌造孽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刑事逼迫方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专管,根据干系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储存、发卖造孽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重办。市民购买烟草时要把稳辨别真伪,若创造假烟,应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或警方举报。
【全媒体】潘俊宇
【通讯员】王孝毅 张薇
【作者】 潘俊宇
来源: 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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