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50:22
意思是怒火在心中燃绕
如果这把心中的火烧进了现实
小心
你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居住在常德的河南籍男子孔某
因疑惑妻子有外遇
一怒之下竟点燃了自家的车辆
烧自家车犯法吗?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8日14时许,孔某骑电动三轮车跟踪妻子来到武陵区某小区入口处,创造一个陌生男子上了妻子的车(该车系夫妻共同财产)。孔某非常朝气,冲上去拉开车门用打火机点燃车内纸巾,并将燃烧的纸巾丢向后排座位上的布娃娃,导致车辆燃烧。妻子想将火息灭被孔某阻挡,便拨打 119电话报警。车辆燃烧过程中有车辆和路人经由,8分钟后消防职员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并掌握现场车辆通畅。在消防职员灭火过程中有几十辆汽车、电动车在路边排队等侯,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2024年2月9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东江派出所出具线索来源及抓获经由,证明该所民警接警后,电话关照被告人孔某到案,孔某对自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
法官说法
被告人孔某在道路上纵火点火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纵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孔某经公安机关电话关照后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且志愿认罪认罚,依法减轻惩罚、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孔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实在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对其发布缓刑。
讯断结果
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以及《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讯断如下:
被告人孔某犯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
生活中抵牾无处不在,情绪纠葛更易令人上头,请牢记冲动是妖怪,一时冲动可能造成灾害性的后果,让普通人触犯重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不雅观表现为履行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丢失的危险,其伤亡、丢失的范围和程度每每是难以预见的。因此它是《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纵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详细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纵火点火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干系法律条文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纵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犯罪往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对付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个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惩罚。
被采纳逼迫方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法律机关还未节制的本人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过的,可以从轻惩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过,避免特殊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惩罚。
第七十二条 对付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发布缓刑,对个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身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该发布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发布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发布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形,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磨练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打仗特定的人。
被发布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实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磨练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磨练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磨练期限,从讯断确定之日起打算。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志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乐意接管惩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公民法院 作者:范亚娉、任安琪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xyj/164004.html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