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55:11
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知足群浩瀚样化住房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志愿原则,现征集齐河县城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
晏城街道、晏北街道、祝阿镇辖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
二、房源基本条件
1.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3.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
4.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举动步伐完善,知足一定车位配比;
5.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三、房地产开拓企业资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任务和条约责任;
2.企业具有履行条约所必须的房源和做事能力;
3.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
4.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司帐制度。
四、收购价格哀求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企业业务执照、资质证书;
(二)房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三)项目现状整体、单体外不雅观实景图片;
(四)房源明细表、价格明细表(含电子版);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征集韶光及联系办法
自即日起,如有意愿报名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至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534-5327382
电子邮箱:qhxfgzxzfbzb@dz.shandong.cn
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2024年8月16日
(齐河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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