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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超3000万元!南宁查获一路发卖造孽电子烟大年夜案!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4 23:05:54

今年6月,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稽查职员在开展市场监视事情中接到群众供应线索,市场上有一些持有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的门店造孽发卖非国标电子烟。

案值超3000万元!南宁查获一路发卖造孽电子烟大年夜案!

根据线索,稽查职员立即开展摸排调查。
经对该线索调查核实后,联合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全方位侦查。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 稽查员:通过侦查,我们理解到,涉案嫌疑人邓某强是广西某科技公司的卖力人,他名下持有多本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在南宁市青秀区、西乡塘区等主城区都有他的店铺。

稽查员并没有在邓某强名下的电子烟实体店找到其发卖非国标电子烟的蛛丝马迹。
然而,邓某强的另一个身份却暗藏玄机。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 稽查员:我们调查后创造,涉案嫌疑人邓某强曾经是海内某品牌电子烟的广西区域代理经销商,由于之前的业务往来,他跟海内及广西各地市的客户很熟习,联系也很密切。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
电子烟的交易仅限于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禁止发卖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邓某强等人为了牟取暴利,顶风作案,以正规电子烟实体店为掩护,利用曾经作为代理人的身份和熟络的营销关系网,隐秘地干着造孽的勾当。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 稽查员:邓某强紧张通过现金交易的办法,从广东深圳、东莞等地大量购进这些非国标电子烟,然后利用原来他做广西总代的发卖网络,通过微信或者电话联系买家,再通过物流寄递发货的办法发卖出货。
另一名涉案嫌疑人陈某,紧张是帮邓某强收货和发货。

小区杂物房伪装成仓库

大量藏匿造孽电子烟

经由专案组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一个藏匿在南宁本地,以邓某强、陈某等人为首造孽发卖非国标电子烟的团伙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2023年9月25日,专案组兵分多路进行集中收网。

在涉案职员陈某的出租屋内,稽查职员查获大量非国标电子烟产品。
而邓某强等人为了掩人线人,躲避打击,还别有用心地选择居民小区的杂物房、出租屋藏匿货品。

当天,专案组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等6个窝点,现场抓获涉案当事人6名,查获非国标电子烟产品一批,个中查获烟弹22.72万个、烟具1.26万个、一次性电子烟8030个,共计24.78万个电子烟产品,实物货值约1002.05万元。
该案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电子烟虽不同于普通喷鼻香烟,但也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定买卖的物品。
无证制售电子烟产品,发卖非国标电子烟产品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海:《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发卖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以是,不管是持证经营户还是无证经营户,只要发卖调味电子烟,都属于违法行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惩罚,如构成犯罪的,移送法律机关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司法职员提醒,广大商家发卖电子烟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履行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千万不能被利益蒙蔽,踩踏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重办。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海:下一步,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将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宣扬事情,勾引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并加强日常巡查和多部门联合检讨,有效净化电子烟市场秩序。

来源:法治最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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