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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商常见税务问题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9:24:13

2020年的“双十一”刚过,预支定金,跨店满300减40、满200减25,免入口关税……繁芜的匆匆销活动不仅忙坏了消费者,也为电商的财税处理带来了寻衅。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辖区内有300余家电商企业,每年“双十一”前后都会接到很多政策咨询。

关注!电商常见税务问题

为了方便干系企业节制,笔者对商家可能碰着的税收政策问题作理解答,以供参考。

定金何时纳税

问:我公司是淘宝上的一家电商,参与了预售活动,从10月21日零点开始陆续收到买家支付的定金,收到定金后是否须要立即确认收入?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责任发生韶光为收讫发卖款项或者取得索取发卖款项凭据确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确当天。
预售行为实质上因此预收货款的办法发卖货色,《增值税暂行条例履行细则》进一步规定,在这种发卖办法下,收讫发卖款项或者取得索取发卖款项凭据确当天为货色发出确当天,但生产发卖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器设备、船舶、飞机等货色,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条约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当天。
因此,根据淘宝规则,买家在11月支付尾款,除分外货色外,商家应在收到全款发货后确认增值税收入。

跨店满减如何确认收入

问:我公司参与了跨店满300减40的活动,同时还为店铺会员供应50元无门槛优惠券,因此一件原价300元的产品,买家仅需支付210元。
这种情形下,我公司该如何确认收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发卖额问题关照》(国税函〔2010〕56号)明确,纳税人采纳折扣办法发卖货色,发卖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发卖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发卖额中减除。
因此,商家在开展满减活动时,应规范发票开具,将发卖额和折扣额在金额栏分别注明,并按折扣后金额确认收入。

开展营销活动关注哪些涉税问题

问:为吸引流量,我公司推出了两种营销活动——关注店铺抽奖送热销商品和直播间送现金红包。
叨教举办这些活动,我们须要关注哪些涉税问题?

答:上述活动需关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详细来说,增值税方面,《增值税暂行条例履行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色无偿赠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卖货色。
因此,开展抽奖送礼品活动,商家须缴纳增值税,且纳税责任发生韶光为礼品移送当天。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关照》(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发卖,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发卖确定收入。
因此,开展抽奖送礼品活动,商家还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照礼品的公允代价确定发卖收入。

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扬、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予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有时所得”项目打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予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子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商家赠予的礼品、现金红包均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跨境电商如何纳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跨境电商企业,主营韩国、日本扮装品零售入口,常常有买家咨询商品是否含税、谁来缴税等问题,叨教该如何答复?

答: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入口税收政策的关照》(财关税〔2018〕49号)以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入口税收政策的关照》(财关税〔2016〕18号)的规定,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入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公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公民币26000元。
以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色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在限值以内入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入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入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基于此,商家可以这样回答买家: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入口商品的个人为纳税责任人,而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责任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度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

作者:孙姣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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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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