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1:40:44
【禁止携带物品】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
(一)枪支、弹药、牵制用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堕落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及其他违禁品、牵制物品;
(二)重量、体积等超过轨道交通搭客守则规定的物品;
(三)动物(警犬、导盲犬除外);
(四)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充气气球;
(五)可能滋扰列车旗子暗记的强磁化物;
(六)外表尖锐、无包装易碎等易污损举动步伐、易损伤他人的物品。
【禁止行为】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阻碍列车正常运行或者强行高下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掌握室、车辆驾驶室等非公共区域;
(三)攀爬或者跨(穿)越高架、围墙、护栏、护网、闸机、屏蔽门等举动步伐;
(四)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搭客通畅和接济疏散;
(五)在透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和堕落性等物品;
(六)在出入口、透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住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七)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鹞子、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翱翔器;
(八)向列车或者其他举动步伐投掷物品;
(九)在轨道线路上放置、丢弃障碍物;
(十)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十一)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和搭客安全的行为。
◆ 搜聚见地截止韶光为2022年7月11日,可将书面见地直接寄送天津市法律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政编码: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箱反馈见地,传真:022-83597660,电子邮箱:lifasanchu@tj.gov.cn。
运营安全根本哀求
【根本条件】新建、改建、扩建轨道交通项目的方案、设计应该遵照适度超前原则,知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轨道交通方案涉及公共安全、公民防空安全等方面的举动步伐设备和园地、用房等,应该与轨道交通工程同步方案、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利用,为运营供应根本条件。
【培植管理】新建、改建、扩建轨道交通工程的方案、设计应该合理连通周边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公用举动步伐等建筑,保障出入口的数量和功能,知足紧急疏散的安全需求。
轨道交通出入口、透风亭、冷却塔等举动步伐须要与周边物业结合培植的,周边物业的所有者、利用者应该予以合营并供应必要的便利。
【举动步伐管理】车辆、通信、旗子暗记、供电、机电、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等举动步伐设备和综合监控系统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准入技能条件,符合线网接入标准,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知足网络化运营须要。
【试运行】新建轨道交通工程落成后,轨道交通培植单位应该组织项目工程验收,达到设计文件及标准哀求,知足轨道交通试运行条件的,可以进行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少于3个月,个中按照开通运营时列车运行图连续组织行车20日以上。
培植单位应该在轨道交通工程落成后向运营单位供应完全的档案资料。运营单位应该全程参与轨道交通工程按照规定开展的不载客试运行,察看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创造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应该督匆匆培植单位及时处理,培植单位应该按哀求整改落实。
【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新建轨道交通试运行合格的,培植单位应该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验收合格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该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并报经同级公民政府批准,可以投入初期运营。
举动步伐安全与保护
【专业举动步伐】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应该符合保障搭客人身、财产安全和运营安全的干系标准。
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存在设计、施工、制造或者安装毛病,轨道交通培植单位、运营单位对各自采购的举动步伐,应该督匆匆举动步伐生产者、发卖者或者安装者肃清毛病。
【商业举动步伐】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隧道、车站周边等区域设置商业、广告举动步伐,应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不得影响安全标志和搭客导向标识的识别、举动步伐的利用和检修,不得挤占出入口、通道、应急疏散举动步伐空间和防火间距。
轨道交通车站站台、站厅层不得设置妨碍安全疏散的非运营举动步伐。
【保护区掌握】在建和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按下列标准设置安全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主体构造与隧道构造外边线外侧50米内;
(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三)出入口、透风亭、变电站、电缆隧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构造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四)过河隧道构造外边线100米内。
前款规定范围包括地上和地下。
轨道交通培植单位应该根据前两款规定,在具备条件的安全保护区设置提示或者警示标志。
【保护区施工】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方案,经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赞许后,依法办理干系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根本施工、勘察钻孔、灌浆、喷锚、抽取地下水、地下顶进作业;
(三)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
(四)在过河隧道段挖掘、疏通河道;
(五)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筑物、构筑物载荷的活动;
(六)电焊、气焊或者利用明火等具有失火危险作业。
运营单位有权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巡查,作业单位应该供应必要便利。
【地下管线管理】敷设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地下管线,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该定期巡查和掩护,并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建立管线基本信息共享制度和运行状态通知布告制度。进行地下管线抢修抢险作业时,应该担保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安全,避免影响运营。
检讨掩护地下管线须要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合营的,运营单位应该供应便利。
【既有物安全管理】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该采纳方法,打消危险。采纳方法后仍不能打消危险的,应该依法予以处理。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栽种物、杂草、堆积物等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该及时修剪、打消,必要时应该采纳改移方法。情形紧急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先行处置,给他人造成丢失的,应该依法给予补偿,拆除造孽培植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新建物安全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新栽栽种物的,不得妨碍行车瞭望,不得侵入轨道交通线路的限界。
轨道交通沿线绿化,应该符合干系规范,预留轨道交通检修掩护条件并供应便利。
【禁止行为】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安全的行为:
(一)破坏车辆、隧道、轨道、路基、高架线路、车站、透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管线、护栏、护网、自动售检票等举动步伐;
(二)破坏和滋扰视频监控设备、机电设备、电缆、通信旗子暗记系统、供电系统及站外附属举动步伐;
(三)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四)擅自移动、遮盖、污损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以及监测、安全防护等举动步伐;
(五)在桥墩或者桥梁上钻孔打眼,私拉电线及其他承力绳索,设置附着物;
(六)其他破坏轨道交通举动步伐的行为。
运营组织安全
【安全运营职责】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职员,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运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讨事情机制;
(二)担保安全运营资金投入;
(三)建立并落实安全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双重防掌握度;
(四)制订突发事宜应急预案和分外情形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五)定期检讨安全运营事情,及时报告运营安全事件;
(六)接管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管理平台的网络化运营统筹指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运营举动步伐管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对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定期检讨、检测评估,及时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保存记录,确保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巡查防控】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建立巡查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轨道交通举动步伐和安全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查。
巡查职员创造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环境,应该予以制止,并哀求干系任务单位或者个人采纳方法肃清妨害;过时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干系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从业职员】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配置知足运营需求的从业职员,按干系标准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教诲,担保从业职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习有关的安全运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节制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对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旗子暗记工、通信工等重点岗位职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和考察,审查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岗位事情。
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应该按照规定取得驾驶员职业准入资格。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对列车驾驶员定期开展生理测试,对不符合哀求的及时调度事情岗位。
【改扩建管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改建、扩建、举动步伐重大养护维修、更新改造或者系统调试等作业的,应该制订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须要停运作业的,应该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赞许;一直运作业的,应该避开客运高峰时段。
【安全评价】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依法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该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管理事情进行监督检讨,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运营线路进行安全评估。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对创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乘车安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该制订本市轨道交通搭客守则,对搭客安全乘车行为作出规范。
搭客进站、乘车应该遵守轨道交通搭客守则,服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管理,掩护运营安全秩序,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违反轨道交通搭客守则的搭客,有权采纳制止、劝离或者谢绝供应做事等方法,对拒不改正的,报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创造携带前款规定物品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谢绝其进站乘车;创造携带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违禁品、牵制物品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该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将该物品置于危险物品存储设备内。
禁止搭客携带物品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告。
来源: 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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