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2:23:40
您好,对付已完成增值税报告但未准确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的纳税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模块进行调度。
通过该模块,可确认留抵退税的税款所属期及退税意愿。下面,就跟申税小微一起来看一下如何操作吧!
第一步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报告及缴纳】-【报告赞助信息报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或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进入干系功能页面。
第二步
进入功能页面后,系统默认带出企业当前年度所有已报告增值税的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且未办理退抵税费申请的记录。您可查看对应属期是否已经采集了退税意愿。
环境一
查询历史年度数据
若您需查询历史年度数据,可以选择历史年度,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环境二
补充采集退税意愿
若您存在未采集退税意愿的属期,您可点击操作列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页面补充采集。
采集页面默认添补对应增值税税款所属期起止韶光,您可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对应的退税意愿。
若您的退税意愿选择“暂不申请退税”,须要选择不申请退税缘故原由。
环境三
修正已经采集的退税意愿
对已经采集过退税意愿的属期,您可点击右侧操作列的【修正】按钮,修正已经采集的退税意愿。页面默认选择对应增值税税款所属期起止韶光以及原退税意愿,您可根据实际情形进行修正。
第三步
采集或修正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可查看并检讨完全的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保存采集或修正的退税意愿,完成意愿采集流程。
第四步
您可以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进入查询界面,查看该事变的办税进度和状态。
点击“进度详情”可下载文书,您可自行下载打印带章的《税务事变关照书》。
温馨提醒
1.该事变采集主体为当期增值税报表中产生留抵税额的一样平常纳税人。
2.该事变在每月完成增值税报告表报送操作后可进行采集。
供稿:陈灵燕
制作: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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