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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集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这份举报指南请收好!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27:37

这份举报指南请收好!

切实掩护

企业收集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这份举报指南请收好!

企业网络合法权柄

捏造事实、主不雅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翻炒旧闻......你的企业是否被各种网络侵权信息所困扰?

近期,中心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事情的辅导见地》《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事情规范》,对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事情提出了明确哀求。

为优化网络营商环境,支持各种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已开通“涉企侵权举报专区”,专项受理干系举报。

那么,如何举报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呢?叮咚!
请查收这份举报指南。

一、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范围

★ 稠浊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 影响"大众年夜众公道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 不符合企业客不雅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 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 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 其他恶意滋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举报受理要件

★ 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变、阐明举报情由的笔墨举报;

★ 提交企业业务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供应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办法;

★ 提交要求采纳必要方法的详细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干系信息;

★ 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 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笔墨担保。

三、六大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详解

(一)仿冒性信息

1.在名称、头像、简介等网络账号名称信息中,违规利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的;

2.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的;

3.造孽镜像企业官方网站、APP,或冒用盗用企业官方网站、APP备案注册信息或其他显著要素特色的;

4.其他引发"大众年夜众稠浊企业主体身份的信息。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除企业或企业家和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原则上不再哀求其他证据材料。
存在依据身份证明难以识别的分外环境,企业可供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官方网站备案查询证明;

2.官方账号持有证明;

3.有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书;

4.企业对外公告声明。

(二)误导性信息

1.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度构造等办法,曲解新闻原意的;

2.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

3.删减旧闻往事发生韶光、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的;

4.利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年夜标题的;

5.强调不利事实,回避有利事实,以偏概全的;

6.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辞吐的;

7.片面解读企业各种对外公告的;

8、其他引发"大众年夜众误解误读的信息。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源发新闻稿件;

2.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源发媒体的撤稿函;

3.有关部门依权益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

4.有关部门公开履行的权益行为信息;

5.有关部门网上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6.企业历史档案记录;

7.企业对外公告全文。

(三)谣言类信息

1.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的;

2.编造企业违法犯罪或违规生产经营的;

3.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落范的;

4.浮夸企业或企业家生产经营困难的;

5.歪曲企业或企业家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

6.诋毁企业产品做事质量的;

7.抹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

8.其他与企业客不雅观实际情形不符的信息。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威信辟谣信息;

2.有关部门依权益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

3.有关部门公开履行的权益行为信息;

4.有关部门网上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5.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证明;

6.具有特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

7.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8.当事双方订立的条约协议。

(四)侮辱类信息

1.攻击谩骂企业或企业家的;

2.涂抹恶搞企业家肖像照片的;

3.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的;

4.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信息。

证据材料

除企业或企业家和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原则上不再哀求其他证据材料。

(五)泄密性信息

1.违规表露企业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户籍档案等个人身份信息的;

2.违规表露企业家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联系信息的;

3.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表露的隐私信息。

证据材料

除企业或企业家和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原则上不再哀求其他证据材料。

(六)恶意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信息

1.以舆论监督名义进行敲诈打单的;

2.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的;

3.以谋取造孽利益为目的,发布企业负面宣布评论的;

4.蹭炒涉企热点事宜进行恶意营销的;

5.操纵跨平台账号、关联账号或矩阵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的;

6.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能、流量、影响力上风,攻击抹黑竞争对手的;

7.供应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推举词的。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部门依权益制作的文书或出具的证明;

2.有关部门公开履行的权益行为信息;

3.企业自行网络的其他证明证据。

四、如何举报?

1.向中心网信办举报。

1.登录中心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央官网:https://www.12377.cn/,点击“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2.向各地网信部门举报。
示例:

四川属地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可通过以下办法举报:

①登录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s://www.scjb.gov.cn/),通过首页“涉企侵权举报专区”或在“举报入口”点击对应专区进行举报。

②搜索关注微信"大众号“四川举报”,点击“一键举报”;

③搜索关注官方微博“四川举报”,点击“私信”,再点击“一键举报”,即可进入举报页面;

④拨打028-962377举报热线举报。

来源: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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